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了《“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明确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任务、加快重点领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规划》明确提出了“一市场、两体系、三支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框架,以及从畅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国民经济大循环的高度,从贯通市场、商贸、物流、交通、金融、信用现代流通全链条的广度,提出了系统性和操作性于一体的建设任务,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和提出了根本遵循,必须在实施中准确把握和切实推动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构建“一市场”,即构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国内统一大市场,打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增强两种资源配置能力。从市场环境看,国内统一大市场尚不健全,商品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仍面临隐性壁垒,流通规则和标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需要着眼于发挥市场在流通领域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构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国内统一大市场,密切供需双侧的运行关系。
《规划》指出:一是推进商品和要素高效流通和配置。加快铁路、民航、邮政等现代流通重点领域市场化进程,加快培育流通数据交易平台,健全数据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数据资源合规交易、安全高效利用。二是提高重要资源市场化配置能力。推进全国性能源、粮食、矿石等资源性产品交易平台和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提高进口大宗商品大规模集中采购水平,提升集采对国内发展的带动力和国际价格影响力。三是健全一体衔接的规则和标准。对标国际先进,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实践,制订适合我国国情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加强我国优势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引领,营造高水平经贸规则标准应用软环境。
打造“二体系”,即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和经济高效、绿色智能、安全稳定的现代物流体系,商贸流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是打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供需衔接的重要渠道。从商贸体系看,传统商贸亟待转型升级,农产品流通体系明显落后,外贸发展动能减弱,且存在流通环节多、堵点不畅等问题。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完善商贸基础设施,推进线上线下、内外贸融合创新,打造数字化、智慧化、开放型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规划》强调:一是健全现代商贸流通网络。完善商品交易市场网络,减少交易层级,畅通批零渠道网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依托农产品主产地、主销区、集散地,支持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城乡多层次商贸网络,加强城市商圈布局规划,推进多层级商圈建设。二是推动商贸流通业态转型升级。支持电子商务创新规范发展、推进实体商业转型融合发展、发掘商贸流通大数据应用价值。三是构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生态。支持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区域特色商贸企业做优做精、推动中小微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四是促进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推动内外市场衔接联通、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促进跨境贸易多元化发展。
从物流体系看,“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初步建设,重大物流基础设施还存在缺口,应顺应物流运行网络化发展趋势,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构建经济高效、绿色智能、安全稳定的现代物流体系。一是构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完善区域物流服务网络,健全冷链物流设施体系。二是拓展物流服务新领域新模式。加快发展多种形式铁路快运,推进物流与相关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推广集约智慧绿色物流发展新模式。三是培育充满活力的现代物流企业。提升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能力,支持骨干物流企业加强资源整合,优化网络布局,引导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物流企业专业化服务水平,支持物流企业做专做优。四是提升多元化国际物流竞争力。加强国际航空物流能力建设,拓展内陆国际联运通道,提升国际海运服务水平,增强口岸物流服务能力。五是加强高效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流快速响应机制,提高物流体系韧性。
夯实“三支撑”,即增强交通运输对现代流通的支撑作用、提高金融对现代流通的保障能力、提升流通领域信用保障水平。从交通运输看,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网络分布不均衡,货运承载能力有待提高,应急、冷链等物流服务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增强交通运输流通承载能力,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多层级网络覆盖水平,优化运输组织模式,提升运输服务品质,增强交通运输对现代流通的支撑作用。一是提升综合立体交通网流通功能。强化骨干运输通道能力,优化城市群都市圈交通网络,完善城乡融合交通网络。二是提高交通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升专业化货运服务品质。三是推进交通运输智能化低碳化,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加强交通运输智能技术应用,大力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
从金融服务和信用建设看,流通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待解决,信用信息应用水平有待提升。需要加强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推进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对现代流通的保障能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厚植诚信为本的商业文化,发挥追溯系统积极作用,提高流通领域信用保障水平。一是完善金融流通保障体系。提升国内支付保障能力,推动跨境支付体系建设,丰富完善流通领域金融服务。二是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加强供应链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供应链金融运行机制,丰富供应链金融产品。三是加快完善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加强追溯系统建设,拓展追溯系统应用。四是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信用奖惩机制。【作者:陆华,中宏观察员、北京物资学院国际学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天竺综保区管委会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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