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会70周年大会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致辞指出,“要深化创新交流合作,推动科技同经济深度融合,加强创新成果共享”,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在创新驱动越发成为决定全球各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在创新合作越来越成为决定全球一体化发展方向的情形下,强调全球范围内的创新驱动和创新合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发展价值和指导意义。
首先,要挖掘全球各国均衡式的创新增长潜力,通过激励全球各国的创新驱动动力机制,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模式加速形成。要充分激发全球各国的创新驱动动力机制,一方面,有必要在“充分参与、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制定全球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政府创新激励政策。既要有效保障发达国家的领先创新权力和适度垄断创新收益,也要科学保障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的自主创新权利和合作创新机会,既要反对某些国家利用自身的“创新霸权”实施技术讹诈和技术封锁行为,也要防止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乃至发达国家不遵守全球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进行创新模仿和剽窃行为,另一方面,要重视为全球科技发展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全球制度环境。尤其要反对某些西方国家通过组建“小圈子”和利益集团,谋求“非开放、非公平、非公正、歧视性”的全球制度环境,从而构筑维护西方发达国家创新集团的霸权利益,压制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通过自主创新和创新合作获得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空间和机会。
其次,努力打破制约知识、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流动的全球性壁垒机制,让全球各国的创新源泉充分涌流,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机制。当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正在构建针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的各种形式的创新壁垒机制,即通过实施以谋求自我利益最大化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限制发达国家的知识、技术和人才等创新要素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正常交流和合理流动,也通过提供高薪酬水平、完整的移民制度和所谓的自由价值观手段抢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的顶级科研人才。这种允许知识、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从发展中国家只能向发达国家流动,而禁止创新要素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单向流动而非双向交流机制,实质上不仅仅抑制了全球创新源泉的涌现和迸发,阻碍了全球创新驱动机制的加速形成,更是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造成了关键创新要素资源的“掠夺”和“剥削”机制。
最后,中国必须在以创新合作推动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方面起到领头和示范作用。面对愈加复杂严峻的逆全球化态势,面对某些大国试图推行维持自身创新利益的各种霸权行径,面对中国正在遭受的美西方世界的技术封锁和创新脱钩行为,中国不要由此而改变自身所坚持的全球创新合作体系和互利共赢机制,相反,要迎难而上,率先肩负起以创新合作深入推动全球经济均衡式增长和可持续增长的首要担当,更为重要的是,中国要始终坚持“对话而不对抗、拆墙而不筑墙、融合而不脱钩、包容而不排他”的核心原则,以公平正义为理念引领全球经济特别是创新领域的治理体系变革,以促进全球各国创新能力共同提升做大全球经济蛋糕,以创新合作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从而更好地落实“人类命运共同体”总体目标。(张杰,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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