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9月19日电 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18日消息,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严重阻碍两岸经贸合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