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8月17日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简称“两优”专项行动),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按照《巴彦淖尔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增效的通知》(巴党办发电〔2022〕26号)要求,巴彦淖尔市编办与市政务服务局共同配合,抓好“两优”专项行动,推动巴彦淖尔市各项工作“规范、精简、提速”,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担当作为的质量和效率,切实提升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
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局在“两优”专项行动中主要负责协助部门推动放权减权、简化办事程序、精简办事要件和压缩办理时限。其中,放权减权要求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三定”规定等全面梳理本部门的外部事项(对个人、企业的事项)和内部管理事项(部门间、上下级间的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等不宜下放的重大敏感事项外,结合“放管服”改革把该放的放到位、该减的减到位、该管的管起来。简化办事程序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明确业务流程,优化审批程序推行一窗受理、告知承诺等做法,切实减少工作环节。精简办事要件要求各部门全面梳理业务办理所需材料,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容缺受理、一证(照)通办等服务方式,简化报件手续,减少不必要的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要求各部门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强化速度意识、效率意识,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大幅缩短办件时间。
“两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全面梳理内部管理事项的通知》,组织各部门以现场办公的形式修改完善“两优”专项行动成果,印发《关于明确“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成果审核标准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对本部门“两优”专项行动成果再自查审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印发的审核标准对35个有“两优”成果内容的单位进行成果审核,对其中29家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并出具审核意见单。
截至目前,市本级73个部门外部事项放权减权220项,其中取消22项,下放198项;精简材料要件共331件,较“两优”专项行动前压减了31.55%,简化办事环节数共253个,较“两优”专项行动前压减了42.24%,压缩办理时限共10327天,占比80.20%。内部事项减权放权13项,其中取消1项、下放12项;精简材料要件47件,较“两优”专项行动前压减了42.34%,简化办事环节34个,较“两优”专项行动前压减了30.63%,压缩办理时限323天,较“两优”专项行动前压减了43.53%。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局将指导旗县区和市直部门形成工作流程动态调整、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努力把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把“两优”专项行动固化为长期行动,实现审批事项“高效办”,为百姓办事提供更多便利,让企业少跑腿、好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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