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11月17日电 自9月11日共享单车智能头盔启用以来,截至目前“不戴不走,摘盔断电”的智能安全头盔基本实现全覆盖,包头成为全国首家在市城区全面应用该功能的城市,标志着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进入一个新阶段,同时为法治营商环境再度蓄能造势。
找准问题关键,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头盔“配而不戴”问题,包头市公安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多次与美团、哈啰、青桔三家共享单车企业专题会商,共同研究提出不戴头盔不能骑行的技术攻关方向,明确“两个100%”的工作目标,即全市共享电动自行车智能头盔配备率必须达100%,“不戴不走,摘盔断电”功能必须100%开启,从根本上解决安全头盔“配而不戴”的问题。
技术手段运用成效显著,头盔佩戴率大幅提升
为激励各共享单车企业竞相完成头盔升级,包头市公安局联合市城管执法局确定了智能头盔配备工作奖惩办法,对率先启用智能头盔的企业予以投放配额的奖励。2023年9月11日,市公安局联合市文明办、市执法局、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举行了共享电动自行车智能安全头盔启用仪式,全区首批搭载实时监测功能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正式投入使用。当骑行者未佩戴头盔时会自动断电,待其佩戴后再恢复供电,使佩戴头盔成为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必要环节。截至目前,共享电动自行车智能头盔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大幅提升,同期发生涉及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骑行者因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受伤率同比下降70%,死亡率同比下降40%。
多措并举巩固工作成果,长期坚持形成良性局面
智能头盔启用后,包头市公安局持续跟进运维工作情况,确保通过技术手段的有效督促,培养广大骑行人自觉佩戴头盔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让“骑行电动车必须戴头盔”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一是督促各企业加强管理,持续做好技术维护工作,对头盔故障、缺损的及时修复、补充;二是全面收集智能头盔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向企业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三是向行业主管部门市城管执法局致函建议加快出台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规范管理办法,把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配备智能安全头盔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同时提出日常监管措施,对投放未启用智能头盔的车辆,按查处违规车辆五至十倍的数量罚减投放配额,以督促企业长期做好智能头盔维护工作。近日,包头市公安局持续开展共享单车违规投放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盔、无牌、未开启“不戴不走、摘盔断电”功能的共享单车一律清运返库,同时责成美团、青桔、哈啰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共清运返库389辆共享电动车,其中无车牌255辆、无头盔13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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