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营商环境进一步,经济发展赢先机!眼下,包头市全市上下正在凝神聚力打造一座“包你满意”的“移动办事之城”。从“夯基垒台”到“积厚成势”,从高位推动到上下贯通,从齐抓共管到部门合力,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刀刃向内的勇气,把市场评价作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视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新招不断,实招叠出,将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
闯关夺隘拓新局,正是扬帆搏浪时!一路走来,包头市各部门齐心协力,对标一流,以“四办”为画笔,以改革为底色,聚焦企业群众办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通过一条条举措,一个个方案,跑出便民利企“加速度”,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一幅“包你满意”的“移动办事之城“的工笔画正在鹿城大地精细描摹。
中宏网内蒙古10月18日电 今年以来,包头市公安局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包头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上级改革落地执行和自主创新攻坚破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发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在新发展阶段打开新局面、开启新征程,向更深层次挺进。
深化服务保障,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完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包头市公安局已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目前197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已经实现“网上办”,115项实现全程网办。“包头公安微警务”公众号开通“挪车码”,只需扫描二维码即可通知车主挪车。不断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交管业务、出入境业务、治安业务已实现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APP、云闪付方式、现金缴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推进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刻章备案、网吧备案、新生儿出生、新车上牌均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并录入“蒙速办”的“一次办”专栏。
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整合多警种服务职能,升级“包头24小时警局”,在警局增设服务企业版块,借助网上警局优势,及时发布公安机关便民惠企措施,广泛征求市场主体需求和意见建议。将出入境业务由大厅延伸至10个派出所,窗口服务的户籍业务和出入境业务等服务工作有效整合,做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只跑一次,全市出入境办证点增至22个。确定4个“一站式”政务服务派出所,办理出入境、车驾管高频简单业务及特行管理部分治安业务,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公安政务服务“便利店”。在繁华商圈建成24小时无人警局,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户政、出入境三大类22项高频业务。在检车站、4S店、二手车市场、邮政部门等23个企业、部门增设部分车驾管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业务。交管部门在市车管所、各车管分所、邮政代办网点、驾校安装了12台警医通自助体检机,实现了驾驶人体检、换证一站式办理。建成24小时不打烊“无人车管所”。在市区禁行区以外通行方便的石拐车管分所、西水泉、海泰、华世百盛公安交管社会服务站,开通了大、中型载货汽车登记业务,分批建立大、中型载货汽车登记上牌网点,实现大型汽车业务随时办理、即办即走,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公安交管社会服务建设17家,已审批正在建设17家,已提出申请正在办审批的24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对公安政务服务高频办理事项,按照警种设置同类窗口,对低频办理事项,设置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办理。
进一步减缩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开具户籍证明、补办户口簿和临时身份证等业务可实行网上办、掌上办;市外人员申请迁入我市城镇户口,提供相关一种证明文件即可当场办理。换领、补办、挂失二代身份证(含外省市人员),出具户籍证明,补办户口簿,出具同户家庭关系等公共服务事项,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只需本人提供身份证号码即可当场办理。办理自治区外异地身份证由原来60日承办期缩短为7个工作日,本地居民身份证和自治区内异地证办理时间由25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全市各派出所均可以办理异地身份证。群众在身份证办证期间办理其他业务,可提供有效本地户籍证明或“全国人口信息库”中的公民身份信息证明。25个外来务工人口较多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实现立等可取,其他派出所实行派出所现场受理,1个工作日内到旗县区公安分局制证中心(市民中心)取证;主动上门到企业,为企业员工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材料齐全后5日内发证,并由派出所安排人员亲自送到企业。推出问题楼盘落户服务,对没有房本的楼盘、在地名办未备案的楼盘,只要有证据证明房屋是合法取得,即可为其落户。
四是最大化缩短出入境办证时限。自2020年9月起,市公安局不断缩短办证时限,自治区内居民出入境证件签发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自治区外居民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自治区内居民签注签发由7个工作日缩短到立等可取,企业赴香港商务活动备案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实现办证速度全国最快。下放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权限下放至昆区、开发区和侦查一分局,进一步缩短了群众的办事距离。为急需出国(境)的重症病人或有集中办证需求的学校、企业提供预约上门办证服务。
进一步简化特行管理审批。旅馆业设立行政许可由30日简化为申请人承诺后立即办理,当场发证。公章刻制业设立行政许可由10日简化为申请人承诺后立即办理,当场发证;缩短公章刻制时限,确保最长2小时内完成。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防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工程验收分别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自招保安员备案、保安服务公司跨省服务备案、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证核发、爆破项目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变为即来即办,并提供上门服务,实现全国最快。新开办企业通过银企合作形式(企业在银行开户,银行为企业买单),对企业免收刻制公章费用。
应放尽放交管审批事项权限。全市有247个网点可办理各项车驾管业务,将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下放至45个4S店,群众购车后可以直接办理。进一步畅通检车渠道,推行跨省异地“全国通检”,我市7家可进行摩托车检测的社会化检测机构顺利实施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措施。目前包头市6家检测机构已实现货运车辆“三检合一”,减少货车经营者往返“少跑路”,切实降低物流成本。不断丰富“网上办”渠道,可通过包头交警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对69项交管业务网上预约,为群众提供最近的办理网点和网上导航服务,特别是耗时最长的机动车转出业务,档案提取时间由原来的三日缩减为即到即取,截至目前“包头交警”APP累计办理车驾管业务195629起。
强化安全保障,打造平安稳定的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的黑恶犯罪活动。市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了贯彻落实方案,由直属侦查二分局专职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坚持网上与网下相结合,准确掌握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不断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务求实现常治长效,今年以来,全市共打掉黑恶势力团伙3个,破获刑事案件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6人。市公安局针对摸排掌握的突出问题和侦办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安全风险等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向自然资源局发“公安提示函”1份,有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严格落实办理涉企案件“少捕、少押、慎诉”理念和宽严相济政策。按照自治区政法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要求,包头市公安局对照“12条措施”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法治保障能力水平,出台了《包头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十个必须十二个做到》等一系列文件政策,对涉案企业账户、对企业从事重大项目研发、洽谈人员、要害岗位员工,涉嫌经济犯罪的,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的账目、账户、资金、财产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资产、资金采取强制措施后可能导致企业生产经营陷于停顿、破产、倒闭,进而影响职工工作、生活的,可暂停采取强制措施或暂缓执行强制措施。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为招商引资和企业家成长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严格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推行“四级审核把关制”和“集体议案制”,在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返还等执法环节坚持集体研究。今年以来,未对涉企案件嫌疑人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经查证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实现三日内解除强制措施。
重拳治理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利用公权力不当等行为。市局积极整改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政法机关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将问题分解到3个单位,结合市人大对公检法机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情况专项监督指出的问题一并落实整改,制定了20项责任清单,目前已完成14项,长期坚持的6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局纪检组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自查自纠发现的7个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包头市公安局执法监督中心日巡查工作办法》和《包头市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监督工作机制(试行)》,建立日提醒、周分析、月通报机制,形成每周执法通报,通报全市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强化执法监督。坚决纠正违法立案、违法撤案、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封冻结扣押财物等行为。持续推进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工作,建立涉民营企业“积案”“挂案”常态化清理机制。制定了《包头市公安局法制部门涉企案件审核细则》《法制部门为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涉企案件审核工作的八项原则》,从涉企案件的受理、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依法严格、及时、准确审批相关案件。对2018年以来涉及民营企业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对未结案件尽快进行审结,对疑难案件及时通过各种方式推进,由主要领导包案攻坚,共召开5次法制工作调度会,推进涉企案件办理进度。目前共排查涉企案件187起,其中40起盗窃案件无侦查条件,其余147起已办结75起,剩余72起正在侦办中。
细化权益保护,打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严格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财产。建立从受案、立案、结案、考评到责任追究全链条、闭环式的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机制,不折不扣落实接报案网上登记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刚性要求。健全法制审核制度,完善与检察机关对口衔接机制,建立对案件、涉案财物、办案场所、受立案等容易出问题的执法环节日常巡查和不定期监督抽查监督机制。制定了《包头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方案》,有效处置涉案财物。依法从快审理、监督涉民企案件,全力保障企业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执法办案效率。
加大依法保护企业家和知识产权力度。严打涉企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市局出台了《严厉打击倒卖专利和伪造病情诊断证明“黑产业链”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倒卖专利、侵犯知识产权和伪造病情诊断、破坏正常医疗秩序等“黑产业链”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了“昆仑2021”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侦破案件54起,累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0处,检查重点场所80处,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2家,检查餐饮场所800家,放飞野生动物100只,媒体宣传报道20次,开展普法教育30次。其中“昆仑2021”3号即全市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动共侦破刑事案件18起,打击处理23人,捣毁窝点5处,涉案金额1158万元。
充分发挥派出所作用,建立融通共建机制。全市派出所与辖区企业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定期走访企业,为企业解读政策,了解企业困难,反映企业需求,为企业排忧解困,为企业提供安全防范预警服务。建立警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对企业提出的合理要求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企业微信群及时了解企业存在问题。目前,召开警企恳谈会73次,与企业共建微信群509个,共有24572家企业入群,解决企业反映问题260个。
不断完善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市公安局制定并印发了《包头市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在2021年初共制定13项双随机抽查计划,其中7项为单一随机抽查计划,6项为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及时更新“两库一清单”信息。积极落实“互联网+监管”机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事项36条。
优化发展氛围,打造重商亲商的政商环境
领导干部联系包联服务企业。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包联一个民营企业,分级对口挂钩包联服务企业,走访调研包联企业,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难题,确立联络机制,宣传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截至目前,市局、分局、派出所领导共联系企业155家。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今年以来,市局共召开三次全市公安机关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公安民警把握、处理好政商关系,强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市局结合政法教育整顿,召开警民恳谈会,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召警民开恳谈会312场,征集意见1011条,立行立改303条。出台了《关于防止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的工作措施》,开展了全市公安队伍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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