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4月17日电 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消息,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征求《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强信用意识,诚信自律,强化行业信用约束和信用监督,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办法》主要包括两部分:信用等级评定和评价结果及使用。
《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内依法设立、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作为主营业务且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办法》指出,信用评价结果按企业评价得分情况分为5个等级。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AA级的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以扶持发展、加强服务为主,鼓励其做大做强,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抽检率的日常检查。纳入行业“白名单”管理,对接金融监管部门,建议加强融资支持。对C级信用的企业:向社会披露有关信用信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监管频次,建立部门联动响应和约束惩戒机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办法》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优惠扶持挂钩,实行分类管理,作为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