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王镜榕)十三届全国政协第31次双周协商座谈会近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并讲话。
汪洋强调,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完善制度与增加投入并举,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在探索中前进,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日前,中宏观察家、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史英哲就相关话题接受本网专访。
中宏网记者:会议指出,要加强补偿资金整合,推进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加强跨区域生态补偿的统筹协调。要健全生态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和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客观科学评估生态资产价值和生态保护成本,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奠定坚实基础。您对此解读?
史英哲: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进程中,比如像信息共享、监测体系、生态价值评估以及保护成本评估等都很重要。因为生态价值或任何其他价值体现都要有充分的信息依据。生态价值,首先要能够把这个生态效益统计出来,能够通过核算把比较准确的生态效益转化为市场价值。所以,准确的信息和有效的评估方式都很重要,要能够将所含有的相关信息、公证信息及时、准确、充分地提供给市场。
信息披露或者信息共享,金融机构是迫切需要的,处于信息的需求方。当前金融机构就是因为缺乏这方面信息很难实质性的参与进来,所以,对此类资产最后都只能避而远之。如果信息能够实现充分共享,市场资源才能够被调动。另外,信息共享公开,对生态资源的价值化评估以及生态资产的监测也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金融机构在资产定价方面是有优势的,通过金融机构的参与,生态资源就可以通过市场实现价值化,最终实现一个价值闭环。金融机构参与进来整体还是在中后期,前期首先是信息共享公开、权益清晰确定和有效分配等,这是市场的基础。政府在此过程有非常大的义务来搭建这个基础。
中宏网记者:您对此间金融机构责任义务及能力建设怎么看?
史英哲:政府是有义务来做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另外,一定注意基础设施建设要具有长期性、可持续性,如果你的市场基础不扎实不稳定,那么资金就不愿意跟进来,因为无法产生预期回报。
整体上金融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或者说生态补偿方面,第一,需要加强能力建设,金融机构逐渐要把绿色业务当作真正的业务,而不是一个帽子或一个名誉。其次,对应要有相关人员培训,乃至相关组织架构。特别是大型的金融机构对绿色工程要有使命感,要敢于去探索业务模式。更重要的是,政府要通过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来引导金融机构,让他们发现做生态补偿业务,绿色金融业务,是有可持续的回报,他们就会有更大积极性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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