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围绕组织指挥、风险防控、救援实战、应急处置和支撑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23条举措,全面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根基。
提升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能力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乡镇(街道)(含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各类功能区)和村(社区)依法依规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等应急管理工作。理顺应急管理体制,优化乡镇(街道)“一办一队一库一平台”(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储备库、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健全村(社区)应急管理“1+3”(安全劝导站和安全劝导员、灾害信息员、民兵应急救援队伍)架构;乡镇(街道)要明确一名党(工)委委员分管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建成由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应急指挥部,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应急指挥体系纵向贯通、直达基层,实现乡镇(街道)可视化指挥系统全覆盖。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为本地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县、乡应急管理包保责任,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
提高基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强化智能监测预警,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乡镇(街道)、村(社区)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建立风险隐患“一张图”,综合运用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等手段,及时传达到户到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台账,着重开展“九小场所”、农家乐、经营性自建房等风险隐患排查,采取工程治理、避险搬迁、除险加固等方式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水平和应急能力,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新入职人员、外包外协单位人员教育,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常态化打非治违,县级政府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常态化机制,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开展动态排查,广泛发动群众,及时发现上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县级党委和政府配齐配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落实“互联网+执法”;加强举报奖励,推广安全生产“一键举报”,规范举报情形认定和处置,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加强科普宣传,推动应急普法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用好各类活动载体,打造应急科普产品和亮点品牌。
增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加强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构建“综合+专业+社会”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按照县级不少于50人、乡镇(街道)不少于20人的标准配齐配强应急救援队伍,全面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加强一体管理与实战训练,落实联训联演联战机制,发挥六个区域性综合应急救援保障基地作用;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统筹建设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场所和各类功能用房,鼓励专业救援人员参加应急救援职业资格培训。
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预案编制和演练,相关部门要指导编制并动态修订上下衔接的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简明实用的村(社区)应急预案,村(社区)应急预案以转移避险和自救互救为重点,编制简明实用的“一张纸”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手册,推行转移避险“一张图”,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层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演练;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发布,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规范信息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科学开展先期处置,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现场指挥、临时管制等应急处置权,推动应急避难场所与文化、教育等基础设施融合共建、综合利用;统筹做好灾后救助工作,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完善灾情核查评估、灾害救助资金预拨和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等机制,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强化基层应急管理支撑保障能力
强化人才支撑,通过公务员考录、实施基层应急管理特设岗位计划等方式,充实基层应急专业力量,市县两级将应急管理内容纳入党校培训课程;保障资金投入,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将应急救援队伍和场所建设、装备物资配备、应急信息化项目等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强化物资保障,推动应急物资储备库市县两级全覆盖、应急广播终端多灾易灾乡村全覆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等级中风险及以上地区要储备能够满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所需物资,原则上政府实物储备规模不低于50%;加强科技赋能,在基层推广配备“小、快、轻、智”新型技术装备,推动多灾易灾乡村至少配备卫星电话、天通固定终端等其中一种托底通信装备;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标准,规范基层应急力量配置、场所设施、物资装备、车辆保障等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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