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顺利实施,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于8月11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9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在《财政法规管理系统》;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在首页主菜单“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税政司;或者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据了解,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去年底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等六章五十七条内容,主要对增值税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对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增强税制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形成配套衔接的增值税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