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7月14日电(记者 周慧静)近日,一则“央视曝光刷单兼职骗局”的话题冲上各大平台热搜,这一事件再次引发了诸多网友的关注。“刷单”这是一种帮商家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帮别人骗人,自己又反遭骗”的现象更加普遍,可以说是害人害己!
对于“刷单”一词并不陌生,早在2016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淘宝、大众点评等网购刷单内幕。央视315记者在淘宝上开了一个卖面膜的店铺,而店内没有一件真实商品,却通过网上“代发空包”服务将不存在的包裹签收。而这仅需支付给“刷客”千元佣金,便可在三天内立马升级为蓝钻,拥有200多条好评。
起初“刷单”是一个电商衍生词。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提高网店的排名和销量获取销量及好评吸引顾客。一般是由卖家提供购买费用,帮指定的网店卖家购买商品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一般可分为单品刷销量为做爆款等做准备和刷信誉以提高店铺整体信誉度两种。
而近年来,“刷单”逐步演变成一种网络诈骗行为。打开手机经常能在qq空间、兼职群、微信朋友圈看到类似“轻松兼职,在家办工,当日结算”等号称“正规”的网上兼职小广告。这种诈骗形式受害群体涉及面广,通常的手段都是利用预先垫资、事后结算的方式欺骗垫资款。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年以来,仅广西南宁警方就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647人,刑事拘留122人,其中刷单类诈骗就占南宁市电信网络诈骗案发案总数21.5%,发案数位居第二,这些刷单类诈骗的手法都如出一辙。
刷单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它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也侵害了诚信卖家的利益,严重地损害了经济秩序,违法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2019年7月10日起,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网店刷好评、删差评被行政处罚等36种情形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刷单行为一经发现,不仅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另外还要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广大电商及兼职者应当切实认识到,刷单行为是一种非法的商业营销行为,无论是刷单者还是选择刷单的商家,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唯有诚信,才能行稳致远,诚信是为人处世的根本,是成就事业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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