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下称《工作办法》)。
《工作办法》明确七类必经合法性审核的重大涉法事项,分类梳理确定审核内容,明确“内容与程序双重审核”的工作原则,坚决杜绝超越法定权限决策、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创新将行政权力事项的新增、调整、取消纳入审核范围,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全链条审核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行政风险。
《工作办法》构建由“承办处室初审、法制机构审核、法律专家参与”的“三审联动”机制,明确各环节审核责任。审核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明确送审材料清单和审核标准,确保于法有据、过程规范、责任清晰。实行差异化的时限“分类管理”和“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效率与质量并重。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探索性改革事项实行“风险明示+集体决策”,既守住法律底线,又鼓励改革创新,展现监管智慧。办法通过协同组织保障,建立“内外联动”审核机制,统筹局内法治工作力量与第三方机构专业力量,提供专业法律支持。通过强化质量保障,设立材料补报“限时制”和“退回制”,严把合法性审核质量关。通过将合法性审核作为常态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抓手,纳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硬指标,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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