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局以企业需求为引领,充分发挥信用在赋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方面的关键作用,将解决“企业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难、繁、久”问题作为重要突破口。该局制发《黑龙江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经营主体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借助数字政府建设底座支撑,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用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违规证明(信用代证)改革,实现了“一份信用报告代替一摞证明”的突破性创新。
2024年12月“信用代证”改革实施以来,成果斐然。截至当前,已累计为全省961家经营主体出具专项信用报告2295份,替代传统无违法违规证明42816份。
此次改革显著减少了经营主体的负担,提升了办事便利度。“信用代证”服务已上线信用中国(黑龙江)、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和龙易办APP,并深度融入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体系,创新推出“信用代证一件事”集成化服务。以往,经营主体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需辗转多地,耗时1至2个月。如今,只需轻点鼠标,5分钟内即可获取覆盖多领域的权威信用报告,彻底告别了“多头跑断腿、反复开证明”的困境,真正实现了“数据全联通,办事零等待”。
同时,“信用代证”改革也有效减轻了基层政府部门的负担,打通了证明办理的“末梢梗阻”。该改革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整合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将分散的行政证明转化为标准化、权威性的专项信用报告。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归集渠道,加强信用信息数据治理,不断升级完善服务功能,为“信用代证”出具归集有关信用信息78.69万余条,自动核查有无违法违规信息,实现信息归集、核查、报告出具网络化、信息化、自动化。基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无需现场受理、书面人工查询,极大减轻了工作负担。
此外,黑龙江省还建立了跨省互认机制,推动一份报告多地通用。为解决异地经营主体办理证明事项难等问题,该省持续扩大跨区域信用合作版图,主动与广东、吉林、辽宁、山东等省对接,鼓励各城市积极探索“信用代证”跨省域互认。建立“报告互认、异地申请、立等取证”的全新服务模式,经营主体在进行企业融资、并购重组、招投标等跨区域经营活动时,无需往返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具证明,大大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目前,伊春市与广东省茂名市、佳木斯市与吉林省长春市和辽宁省沈阳市、双鸭山市与山东省济南市已完成签署合作协议,推行“信用代证”报告跨区域制度性互认。
未来,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局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国家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信用代证”改革举措,打破信用信息区域壁垒,畅通信用数据要素流通渠道,持续扩展“信用代证”应用领域和应用场景,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共享互认机制,强化跨区域信用协同治理,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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