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运行,钦州市深化技术和制度改革创新,融合监管、交易平台数据信息,建立健全“1+N”监管机制,着力构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新格局。2021年、2022年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招标投标指标分别获得第二名和第一名,2023年招标投标异议投诉和行政监督指标位列全区第一。
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闭环监管机制
聚焦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实践中的短板弱项,理清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1+N”监管机制,“1”是钦州市行政审批局(钦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N”是由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国资等行业部门对招投标实施直接监管,形成标前、标中、标后联动的监管闭环模式。完善监管协同机制,修订完善《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等,细化部门职责、明确目标任务,打破部门监管壁垒,构建齐抓共治格局。建立“一标一评”标后数据分析服务以及线索移交、问题反馈、监督查处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利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数据信息及标前、标中、标后各监管环节的信息,及时发现和移交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整合技术手段,打造智慧监管新模式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依托监管平台实行全链条监管,开启全程实时“线上”监管新模式。
一是建立常态化全过程在线监管模式。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系统,行业监督部门开展交易各环节在线审核、开评标全过程在线查看、质疑投诉在线处理、监督管理在线留痕、分析数据在线形式,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智慧化监管。综合监管部门对交易“标前”“标中”“标后”三个阶段设置的160余个预警点进行监测,根据预警信息及时摸排项目交易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监管单位及时跟进追踪。
二是建成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监测分析平台。印发《公共资源交易专题分析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议,根据平台汇聚数据,重点开展“标王”“陪标专业户”分析,分析会成果以《政务信息》形式向钦州市纪委监委及相关行业监督部门推送,各行业监管部门结合标书特征进一步监督核查。
创新信用监管,健全行业诚信公约
着力防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缺失,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
一是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招标代理机构进场登记时,通过桂建云平台查询代理机构诚信分、诚信记录情况,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代理机构进入平台从事招标代理工作,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归集上传到钦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是落实信用考评制度。制定出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信用考评制度》《钦州市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现场考核管理制度》等,对进场交易项目的代理机构和评标评审专家进行“一标一评”考核评价,考评结果定期在网上公示,并报相关项目业主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不良行为的,将按照规定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桂建云)”。
三是健全信用评价应用体系。制定出台《进一步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成果应用的通知》《钦州市建筑业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把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建筑工程领域招标投标全过程,推进行业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