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管水平,创新监管模式,提高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监管效能,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包头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促进知识产权领域健康有序发展,对全市的34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其中,28家机构被评为A级(优秀),6家机构被评为B级(良好),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已走在自治区前列。
深化知识产权精准分类
基于“合法、科学、公正、全面、适用”的原则,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的行业信息为依据,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被分为五个信用等级:A(优秀)、B(良好)、C(中等)、D(较差)、E(差)。
强化信用评级差异管理
为确保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活动时,将充分考虑机构的信用评价情况和信用风险水平,实施差异化监管策略。对于信用优秀或良好、信用风险水平低的机构,将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信用一般、信用风险水平中等的机构,将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进行抽查;而对于违法失信、信用风险水平高的机构,将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并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和惩戒。
聚焦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包头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出台,有利于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自律意识和规范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行业监管,灵活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强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分类管理,通过日常检查、行政约谈等方式对不同级别的代理机构进行监管,动态更新信用评价结果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开,不断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不断迈向更高的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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