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9月14日电 为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破解市场主体开具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繁难等问题,南京市发改委起草了《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公共信用查询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8日。相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联系人:沈媛025-68789708;邮箱:njsxyb@163.com。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依托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通过共享全市相关信息,以专用公共信用查询报告(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代替市场主体赴市、区各相关部门办理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实现相关信息“一个平台共享”,市场主体申请“一站式完成”,有无违法情况“一纸证明”,为企业上市、融资和商务等提供方便、高效、规范的服务。2023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试行市场主体以专用公共信用查询报告代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8个重点领域有无违法记录证明。按照“成熟一批拓展一批”的原则,不断扩大覆盖领域。
《征求意见稿》强调要完善系统功能。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优化“信用南京”网站及相关移动端功能,开发专用公共信用查询报告(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查询系统及服务模块。根据应用场景需要,提供选择专用公共信用查询报告具体涵盖的时间范围和领域等服务,实现市场主体端线上申请“一键”办理,政府端线上出具“一纸”证明,真正实现市场主体办事“零跑路”。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健全配套机制。完善异议申诉办理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对公共信用信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异议、更正、更新、修复等事宜进行及时高效处理,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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