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新闻发布会(“用业绩说话——实干实效促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场),介绍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情况。
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陆洪鸣介绍,广西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办理涉税犯罪案件中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依法从严惩治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安全的犯罪行为,又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惩治严重涉税犯罪。当前涉税犯罪呈现出职业化、网络化、跨区域化等新特点。今年以来,自治区法院先后审结了一批重大涉税犯罪案件,对组织化、职业化实施涉税犯罪,以及恶意转移财产逃避追缴欠税等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把握量刑尺度,依法并处罚金,同时坚决追缴违法所得,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税款损失。2025年6月至2026年8月,共审结涉税犯罪案件71件15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重刑率23.27%,适用罚金刑133人。
另一方面坚持区别对待,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税犯罪案件,综合考量犯罪目的、行为方式、危害后果、退缴税款、认罪认罚等情节,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如高某辉虚开发票案,被告人虚开发票金额合计超过2000万元,虽具有从犯、认罪认罚等多个法定从宽情节,但鉴于虚开金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税收严重损失,社会危害性大,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体现了对严重涉税犯罪“从宽不纵容”的裁判立场。再如汇某源公司逃税案,案发后该公司积极补缴部分应纳税款1900万余元,挽回部分国家经济损失,法院依法从宽,对公司单处罚金30万元。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既立足保护国家税收利益,又避免因一味重罚导致企业陷入困境、职工失业等连锁反应,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刑事司法目标。
下一步,广西各级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涉税犯罪,不断提升涉税案件办理质效,为服务广西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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