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3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政策吹风会,介绍《四川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会上,有记者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运行离不开财政投入,请问财政部门将如何做好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资金保障?
四川省财政厅社保基金中心主任曹轲介绍,长期护理保险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财政厅高度重视,立足财政职能,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配合省医保局加快推动四川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工作,相关财政支持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政将对未就业城乡居民给予参保补助。考虑到未就业城乡居民收入偏低、筹资能力较弱的客观实际,减轻该类群体的筹资压力。参保补助与个人缴费的比例是1:1。以2026年为例,按照四川省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测算,未就业城乡居民每人年度筹资额为72元左右,其中个人缴纳36元,财政给予参保补助36元。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一定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坚决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二是财政对困难群众个人缴费给予分类资助。对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财政部门将按照困难程度,对其个人缴费分类给予资助,坚决避免困难群众缴不起费、参不了保,有效减轻困难群众缴费负担。
三是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监管。2025年底,财政厅牵头制定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全流程监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职责。长期护理保险也将纳入监管体系,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同时,也将会同医保部门强化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基金运行监测机制,做好基金绩效管理等,切实维护基金安全,确保基金可持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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