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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创新推出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三类住房

2025-01-21 09:09:35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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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1月2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创新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简称‘直付房租’)”业务模式,这一举措将进一步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居需求,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一直以来,在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方面存在一些不便之处。政策发布前,缴存人需要先自行缴纳房租,而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法做到随用随提。对于住房出租机构而言,也面临着租金收缴渠道相对单一,保障租金收缴率的压力。而“直付房租”业务的出现,有效解决了这些问题。

  根据《通知》,该业务是指公积金中心依据缴存人的授权与申请,按月把缴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从其公积金账户直接划转到试点住房出租机构账户,用以支付房租。这一改变为缴存人和住房出租机构带来了诸多利好。对缴存人来说,无需再先交房租,从而切实减轻了租房成本;对于住房出租机构而言,能够实现租金的及时收取,减轻现金流压力,进而提高在住房租赁市场中的综合竞争力。

  “直付房租”业务具有显著的特点。其一,减要件,能够“零材料”提交申请。公积金中心通过与试点住房出租机构进行数据互联,自动获取房屋租赁信息,只要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无需再提供租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即可轻松申请。其二,优化流程,“一站式”办理业务。借助试点住房出租机构平台端发起,页面自动交互跳转,从签订合同、租赁备案,到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均可一站办理,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其三,简化操作,“自动付”交租金。在提取事项生效期间,缴存人无需逐月发起申请,公积金中心会在每月租金账单应付日前一日,自动将住房公积金划转到试点住房出租机构指定账户,最高可全额抵扣房租,有力地促进了住房消费。

  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与三家住房出租机构开展合作,《通知》发布后的首批“直付房租”业务试点住房出租机构分别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建信住房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信富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试点房屋类型涵盖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商品房租赁住房三类。例如,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的北辰福第项目、富力阳光美园项目;建信住房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的创业之家项目、寓见未来公寓项目(南中轴项目)、星光视界项目、礼士居项目;北京信富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在朝阳、海淀行政区域内运营的商品房租赁住房。

  下一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与更多的住房出租机构持续对接,加强数据的互联互通,在符合业务标准之后,陆续推广实施这一业务,不断加大公积金对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

编辑:韩鹏飞
审核: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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