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以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为标尺,精准出台1.0至4.0版系列改革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支持深圳等6个城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贯彻国务院意见,2022年初,深圳启动5.0版营商环境改革,出台了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进一步实施了200项改革事项,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方面推出了一批改革举措,取得较好成效。
一、法治先行,使监管于法有据。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础上开展重点和前沿领域立法探索,以法治方式健全市场监管规则。制定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有效解决智能网联汽车无法准入、无法登记、无法合法上路、无法开展道路运输等关键问题,为推动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探索构建人工智能治理框架、设立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在为产业发展保留足够空间的前提下做好风险防控。制定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厘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为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法治之盾。
二、宽严并举,创新监管同时守住底线。在直接涉及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建立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动覆盖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全环节的“圳品”工程,2022年累计发布供深食品标准491项,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制定发布劳动用工信用监管地方标准,建立“综合评价+直接判定”的创新型信用评价模式,推进实施“差异化管理+失信惩戒联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劳动用工监管机制。探索包容审慎监管,给予新兴产业企业1至2年的成长“包容期”,对数字经济产业创新探索建立弹性监管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减免责清单制度,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在21个领域公布不予处罚事项243项,公布9个领域从轻、减轻处罚事项73项,公布5个领域的免予行政强制措施23项。探索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将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公平透明,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推进独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试点,制定印发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和会审工作办法,推动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提格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和重点领域“一事一议”政策文件公平竞争专项抽查,2022年督促整改涉嫌妨碍公平竞争文件225份。修订《深圳市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不断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聚焦疫情防控物资、医疗美容、数据交易等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推动企业规范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实时动态监管,建成“区块链+招标投标”平台,建立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定期清理招投标领域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明确24项禁止事项,公开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限信息公开部分)和综合得分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近五年来深圳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占比超过90%。
四、数字赋能,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将人工智能、互联网+、信用要素全面融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过程中全面归集市场主体行为及信用信息,实现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行政许可、接受日常监督、公共服务等数据信息电子化流转存储,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同时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应急等18个领域采用非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打造“1+10+N”智慧卫监综合监管指挥体系,建成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三监管”模式。建立个人破产信息公开平台,依托深圳法院鹰眼系统,查询债务人银行账户、不动产、对外投资股权等主要财产信息,保障债权人知情权,有效防范破产欺诈。试点推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发放模式,打通政府各部门资金业务审批环节,加强资金发放的隐私保护、数据安全、业务协作及流程追溯,确保将资金发放到真正有需求的企业手中。推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字化退税”,利用税收大数据和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技术,建立退税风险监控模型,对纳税人申报数据进行智能扫描,实现“低风险自动退、中风险先退后审、高风险先审后退”。
五、多元共治,持续释放“1+1>2”监管效能。建立规范化、流程化的网络商品抽检机制,联合其他5个创新试点城市开展玩具、家用燃气具产品等网络商品联动抽查。打造集维权鉴权、监测处置、联合打击及司法认定于一体,社会政企高效联动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鸿蒙协同云平台”,平台已协助执法部门侦办处置多起重要案件,如“打击侵犯华为注册商标全国集群‘有为’行动”“4.16侵犯《流浪地球》版权案”等。全面推广应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制定试行政法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和政法跨部门信息共享清单,推进案件信息安全有序共享,搭建执法监督平台,强化案件办理的全流程、跨部门监督,提升司法执法质效。
接下来,深圳将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全面对标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最高标准和最佳实践,在新起点上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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