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3月19日电(记者 王镜榕)聚焦“接续奋斗、共谱新篇——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由中宏网、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联合举办的中宏论坛第五十九场研讨会18日下午在中央党校圆满召开。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产业经济与经济学说史教研室副教授崔琳应邀出席论坛并作了主题发言。
崔琳在中宏论坛第五十九场研讨会发言。中宏网记者 康书源 摄
以下是崔琳的发言: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和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更大力度促进楼市股市健康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提振消费以及民营、小微企业等的支持。近年来,结构性货币政策频繁进入重要政策文件,逐渐成为我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
我国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特指中央银行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过程中,具有特定实施对象、主要用于结构性调整、引导资金流向政策意图部门的各类货币政策工具的总和。截至2024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已使用十余种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在引导产业结构升级、刺激并助力经济恢复发展、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宏观经济治理模式也逐渐从需求侧管理为主转向兼顾需求侧管理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对于需求的适配性。总量性货币政策是需求侧管理的有效手段,通过调节市场利率和流通中的货币量影响社会总需求;结构性货币政策则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方式,通过定向工具投放流动性达到引导资金流向政策关切领域的政策效果。结构性货币政策从属于总量型货币政策,是总量性政策的有益补充,同时发挥着结构调整功能,是中国特色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工具创新。
结构性货币政策的主要手段是再贷款类的中央银行交易工具,主要通过银行信贷渠道传导,即由人民银行向银行提供利率优惠的再贷款资金,引导银行主动将信贷资源投放至政策支持的领域。然而,由于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和企业三方之间存在利益不一致与信息不对称问题,结构性货币政策在实施中存在一定扭曲与损耗,以至难以充分实现政策目标。结构性货币政策客观上为不同领域提供了差异化的资金价格和流动性规模,从而造成一定套利空间,引发诸如特定领域龙头企业更易获得低息资金并以“低融高存”模式获取利率倒挂收益的问题,致使资金在金融系统空转。这类现象加剧了经济脱实向虚的风险,压缩银行利差进而影响信贷的可持续性,如不加以有效监管,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为此,应从以下三方面优化和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一是谨慎出台结构性货币政策并持续丰富政策工具箱。人民银行利用结构性货币政策支持特定领域的做法类似于制定选择性产业政策,实践中应谨防资源错配倾向。同时,应持续丰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箱,锚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松紧有度的多层次牵引作用。二是优化结构性货币政策效果评估与过程监管,建立结构性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评估标准,建立多方联动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的监管,不断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适时进入、有序退出机制。三是加强政策协同,提高总量性货币政策、结构性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的取向一致性程度,尤其注重把握结构性货币政策的总量效应,促进各类政策密切配合,既防止合成谬误也要避免“用力过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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