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12月15日电 聚焦“‘一带一路’携进与全球治理新逻辑”主题,中宏论坛第十场在线研讨于12月15日下午举办。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美欧所副所长张焕波应邀出席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
张焕波从“多方面多问题交织”“新技术新业态勃兴”“国际约束力不足”等治理瓶颈,深入分析全球化与国际治理面临的新挑战,从“平等”“开放”“立体”等维度对“一带一路”治理新机制进行前瞻。
以下是发言内容:
一、当前全球治理机制面临的挑战
(一)多方面问题交织带来的挑战。全球性挑战越来越复杂、越综合,往往是多个领域的问题相互交织,相互推动,单纯解决一个方面,不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现有的全球治理平台功能较为单一,是专业化的,分散的,在面对综合性的复杂的全球性挑战时,出现治理空缺。例如,当前全球新冠疫情肆虐和全球经济大衰退同时交织,应同时协同好两个方面,一起来解决。单纯依靠WHO和G20都不足以发挥有效的作用,需要有新的机制让不同的平台发挥协同作用。
(二)新技术新业态治理缺乏的挑战。随着技术的发展进步,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服务贸易等在全球化中占得份额会越来越大,这对于全球治理产生新的挑战。传统的治理机制正在适应这些新的变化而变革,但是受限于根深蒂固的惯性思维和固有机制的内在约束,很难快速适应这种变化。同时,在一些领域,西方经济体具有明显优势,而具有明显发展优势的新兴经济体在传统的全球治理体制中话语权又相对单薄。因此,单靠过去的传统全球治理体系和平台,很难产生相对公平公正的规则。
(三)约束力不足带来的挑战。全球治理机制约束力不够,在应对重大全球性挑战方面难以发挥各国合力。一些国家可以不负责任地随意退出,缺乏惩罚机制。而在履约机制方面,在信息透明度、信息共享、合作应对等方面也缺乏具有强有力约束效力和执行力的规则。这次新冠疫情的应对,可以说给全球治理敲响警钟。尽管我们有WHO等组织,但是各国应对合力明显不够。这让我们反思,如果遇到更大的全球性灾难,人类是否能够真正携手应对。除了新冠疫情,我们未来还会面对其他大规模流行疾病,还面临恐怖主义、自然灾害、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这需要有强有力约束的全球治理机制,在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框架下,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二、全球治理机制需要通过变革来适应新全球化
全球化有效促进了生产要素和商品的全球化,极大提高了全球生产效率,但是也存在一些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利益分配失衡问题。全球化产生的利益,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分配:国家间的利益分配;国家内部不同群体的利益分配;国家与跨国集团的利益分配。一些国家认为在全球化中利益得到损失,把贸易逆差认为是经济利益的损失。这样的理解是把国家治理作为企业经营来理解。从企业会计的角度来认识国际贸易,根本上错误的。在以WTO为核心的贸易框架下,贸易存在逆差与一国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有很大关系,都是市场主体进行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公平贸易,不存在谁吃亏的问题。在全球化过程中,一国一些产业转移到其他国家,会带来失业人口,这也造成一国内部不同群体收入的失衡。这个问题一方面需要通过新的产业、新的业态来创造新的就业岗位解决。更为重要的是,需要解决好第三个分配。跨国公司通过国际配置资源获得了超额利润。理想的情况是,这些利润的一部分可上交到国家。国家可以用这些钱来对因为产业转移造成的失业人口来提供教育培训和社会保障。
(二)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安全问题。由于跨国生产,一个产品不同的零部件和材料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生产,发挥了各国比较优势,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但是,这也面临安全问题。有的大国奉行霸权主义,以国家安全为由任意切断其他国家的关键产品零部件供应,轻则导致一个企业的倒闭,重则对一个行业的全球生产体系造成巨大冲击。当然,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具有安全性的产业,过长的全球产业链可能导致在面对重大灾难时出现需求短缺。这些行业缩短全球生产链条,更加区域化、本地化是符合实际的。
(三)意识形态强化问题。全球化在冷战后快速发展,各国超越意识形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经济发展、社会和人文、环保保护等各领域进行大合作。但是,近年来,我们看到一些国家开始突出意识形态问题。长期以来,美国自由派战略专家就力推“民主联盟”战略,试图以共同的价值观将西方民主国家联合起来,以意识形态为工具加强西方国家主导国际事务的能力,巩固美国的“制度霸权”。由于各种原因,“民主联盟”战略一直没有被美国政府正式采纳。现在拜登核心成员布林肯重提构建民主国家联盟,拜登计划就任后召开全球民主峰会,其根本用意就是纠集一批价值观相同的国家和人士,在全球构建一道以意识形态为界限的国际联盟圈。这种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联盟式多边主义是有悖于全球化发展的,将给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带来严重冲击。各国应超越意识形态分歧,相互尊重彼此价值理念、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尊重差异,坚持开放包容,防止世界走向分化,陷入所谓“新冷战”。
三、以“一带一路”机制建设推动全球治理变革
自2013年我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已经成为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成为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机制建设会进一步加快。这也是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完善的重要内容。“一带一路”机制建设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更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自身承担巨大发展任务的同时,也努力承担与自身能力相匹配的国际责任,中国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道积极探索构建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新机制,共同推进区域性与全球性跨国合作的机制,促进国际经济新秩序进一步完善。
(一)“一带一路”机制建设体现各方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和务实合作。近年来,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全球治理体系面临“碎片化”和“意识形态化”双重压力。全球治理机制改革,必须恪守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反对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一带一路”机制建设不带任何的政治标准,强调的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在与有关国家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中方从不强加于人,每一个项目都是有关各方相互协商的结果。“一带一路“倡议之所以受到沿线国家和人民的欢迎,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它不强调意识形态,没有地缘政治算计,反对”冷战“思维。”一带一路“机制建设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国际经贸规则,推动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尊重WTO框架下的争端解决机制,倡导以积极的谈判和磋商消除国际贸易分歧,反对贸易保护和长臂管辖。
(二)”一带一路“机制建设体现包容性、共享性和开放性。中国国家领导人指出,”一带一路“是共赢的,各国共同参与,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实现共同发展繁荣。这条路不是某一方的私家小路,而是大家携手前进的阳光大道。共商,共建,共享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黄金法则。中方在与有关国家共建”一带一路“进展中,始终坚持平等,开放,透明,按照市场规律和通行国际规则行事。”一带一路“是共商共建共享的联动发展倡议,其体制也是由沿线国家一起建设,让沿线各国成为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参与者、贡献者、受益者。”一带一路“机制注重现有区域合作机制相铺相成,相互对接,能够让不同区域合作机制包容共存,不是要替代现有地区合作机制和倡议,而是要在已有基础上,坚决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推动沿线国家实现发展战略相互对接、优势互补,推动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和治理体系。
(三)”一带一路“机制建设体现宽领域、多层次和综合性。”一带一路“建设内容是丰富的,全面的,体现的也是宽领域多层次综合性国际合作机制。除了贸易和投资,沿线国在很多领域存在合作空间,包括公共卫生,产业链合作,能源合作、金融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科技合作等等。“一带一路”机制建设也是多层次的,既有双边机制对接,也有多边合作机制创建和连接。在贸易和投资方面,可以积极探索构建”一带一路“框架下经贸投资机制安排,在充分考虑沿线各国国情,体现灵活性和差别性基础上,探索研究”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FTA。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沿线各国诉求,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考虑适时完善和建立和”一带一路“公共卫生合作机制、”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机制,”一带一路“气候变化合作机制等。”一带一路“机制建设参与主体是综合性的,既包括沿线国家政府组织、民间组织,也包括现有的诸多多边合作平台,包括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等。同时,除了国家层面,在地区层面,城市层面都可以有相关机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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