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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长江经济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的实践与展望

2026-02-04 11:55:58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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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经济带作为横跨东中西部、覆盖11省市的国家级战略区域,已走过十年发展历程。十年来,长江经济带以生态优先为前提,通过政策引导推动企业创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实现了经济总量与生态质量的双提升。截至2026年,长江经济带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从42.2%跃升至47.3%,优良水质比例从67%提升至96.5%,沿江省市布局3个科技创新中心、8个国家实验室,创新平台支撑产业升级。

  政策框架,从顶层设计到实施路径的体系化构建。长江经济带的创新融合政策以国家战略为引领,通过多层次、多维度的政策体系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一是战略定位与规划引领。2016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基调,提出“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空间布局,将创新驱动作为核心任务之一。此后,《“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突出创新驱动与高水平开放,配套综合交通、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形成“1+N”政策体系。2024年《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获批后,进一步从空间管控角度强化创新要素布局,为产业升级提供资源保障。

  二是区域协同机制创新。针对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问题,政策着力打破行政壁垒,推动跨区域协作。例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与长三角通过“科创资源共建共享”机制,联合布局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实现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的跨区域联动。川渝两地共建重点实验室11个,实施联合攻关项目257项,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突破万亿元,形成“东部研发+中西部制造”的协同模式。

  三是生态约束与激励并重。政策以“负面清单+正向激励”引导企业绿色转型。《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明确: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倒逼高污染产业退出或优化布局。同时,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政策性资金工具支持生态环保与资源化利用等绿色产业投资。以江苏“无废园区”为例,28家化工园区推进危废源头减量与资源化管理,2024年上半年危废填埋率下降29.6%、省外转移率下降24.6%,园区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各地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高污染项目;生态环境部通报,“十四五”期间已推进399个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并推动长江经济带及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累计解决4000余个污水管网不完善等问题。

  创新融合实践,政策驱动下的三重变革。十年间,长江经济带通过政策引导实现企业创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推动区域经济向高效、绿色、可持续方向转型。

  一是企业创新,从被动适应到主动引领。政策通过“需求牵引+供给推动”双轮驱动企业创新。一方面,严格的生态标准倒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例如,在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能效约束政策促使企业加快清洁工艺、节能装备和智能控制系统研发,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同时推动生产过程向绿色化、智能化升级。另一方面,政策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机制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各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发布了多个攻关需求榜单,组织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开展重点技术攻关。例如长三角联合攻关以“揭榜挂帅”组织需求侧牵引,2024年在区域协同中征集企业需求134项、发布重点揭榜任务41项,并在2025年度形成69项联合攻关需求任务清单,推动跨区域协同攻关与成果转化。

  二是科技创新,从单点突破到系统集成。政策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向长江经济带集聚,形成“核心城市+区域中心”的科创网络。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武汉、成渝区域科创中心成为创新策源地,沿江省市已布局多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包括3个科技创新中心和8个国家实验室等。政策还鼓励跨区域联合创新,例如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涵盖九城市,通过合作机制推进跨区域创新协同和产业融合,推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技术突破。

  三是产业创新,从规模扩张到价值跃升。政策引导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通过“关改搬转”化工企业近万家,破解“化工围江”难题,同时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长江经济带累计形成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4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30个,占全国半数以上。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通过全链条创新实现能级跃升,在绿色转型场景中,长江经济带布局建设24个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14个零碳园区,以试点牵引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

  未来展望,政策优化的四大方向。站在“十五五”新起点,长江经济带需进一步优化政策体系,推动创新融合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是强化区域协同创新政策。完善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基金与联合创新计划,支持下游原始创新与中上游应用转化联动。例如,设立长江经济带创新联合体,针对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前沿领域开展跨省市技术攻关,破解“碎片化布局”问题。

  二是深化绿色创新激励机制。扩大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覆盖面,建立基于环境绩效的差异化要素配置政策。支持上游地区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如下游地区通过“生态补偿+技术援助”模式反哺上游,推动全流域绿色转型。

  三是构建开放创新生态。依托自贸试验区开展制度型开放试点,在数据跨境流动、高端人才引进等领域先行先试。例如,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高端产业,引入国际顶尖企业建立联合研发中心,推动本土产业嵌入全球价值链。

  四是优化创新要素配置政策。推动建立产业集群跨区域认证与统计体系,打破行政壁垒,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跨省域产业创新联盟。例如,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布局国家级战略性资源储备基地,在上游地区建设数据备份中心与算力保障节点,强化产业链抗风险能力。

  总体看,平台供给与试点牵引增强了创新协同;下一步关键在于提升跨省成果转化效率与要素流动便利度。十年实践证明,长江经济带通过政策引导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企业创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成为核心动力。未来,随着“十五五”规划的实施,长江经济带需进一步优化政策体系,强化区域协同、绿色转型与开放创新,为全国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江样本”。(作者:吴翌琳,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治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创新平台研究员)

编辑:王镜榕
审核: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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