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此前《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中提到“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这些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现了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民营企业从“市场参与者”向“创新引领者”的角色跃升,不仅有助于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更将通过多维度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来看,政策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增强民营企业创新动力,拓宽高端技术领域发展空间。国家重大技术项目通常代表着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前沿创新方向。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有助于打破以往技术创新中“国有主导、民营跟随”的局面,推动更多民营企业主动进入“无人区”攻关核心技术。这不仅能够提升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也将为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绿色低碳等领域拓展更广阔发展空间,提升其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
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多元化支持体系。政策落地将带动金融、人才、政策等多方面的资源向民营企业集聚。一方面,民营企业在牵头承担国家重大项目过程中,有望获得更多财政资金、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等政策支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长期制约。另一方面,项目机制也将促进高校、科研机构与民营企业的深度合作,提升民营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为民营企业营造更良好的创新生态和发展环境。
强化制度保障,提升民营企业市场预期与信心。政策的核心意义还在于制度性保障,明确了民营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打破了制度性壁垒和隐性歧视,助力民营企业更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这将有效增强民营企业的市场预期,提振企业家信心,推动其加大研发投入和战略性布局,形成创新发展的良性循环。此外,政策的持续推进也有利于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关注并参与民营企业创新,形成更加开放、包容、规范的市场环境。
随着更多民企挺进创新“主战场”,通过赋予民营企业“创新领军者”身份,打破了传统科研体系的“身份桎梏”,走出一条兼具市场活力与国家战略导向的创新发展道路,为全球经济治理贡献“中国式创新”新范式。(作者:代志新,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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