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是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的核心动力,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制约其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2月17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要“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月28日,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召开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提出从金融供给侧入手,健全政策框架,增加金融供给总量,优化供给结构,多渠道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无疑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有利于强化落实,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民营企业融资面临金融供给总量不足与结构性失衡
一是我国目前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金融体系对民营企业金融供给总量缺口显著。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金融体系具备资本配置、风险管理、价格发现等功能,理论上,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放大杠杆效应,驱动民营经济稳定增长。如通过提供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帮助民营企业获得更多资金用于扩大生产或投资、提升技术水平和企业转型升级;通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间接提升民营企业的杠杆效应。但实际运行中,民营企业获得的金融支持,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存在显著不匹配。具体来看: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市场主体数量。然而,截至2024年6月末,银行业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1.76万亿元占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比重(42.70%),显著低于其经济贡献度,金融体系对民营企业的信贷供给总量存在不足。
二是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金融供给与民营企业实际金融需求存在结构性不匹配。每十个新产品中有8个来自民营企业,每十家高新企业中有9家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是科技创新的生力军,需要长期资本予以支持,但民企现有融资渠道以短期信贷为主。股权融资、债券市场等长期资本,对民营企业而言,门槛较高,操作复杂,难以成为其主要的融资途径。股权市场中,截至2025年2月18日,注册制下A股上市民企(3415家)数量占比63.3%,较2019年年底提升4.6个百分点;上市民企市值(35.02万亿元)占比39.85%,较2019年年底提升4.54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和总量还有待提升;债券市场中,我国债券市场对企业发债的准入门槛较高,企业债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发债记录较少,加上银行和公募基金对于债券投资的风险控制要求较高,对民营企业债券的投资意愿不足,债券市场民企信用债存量占比不足5%。
三是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难以实际下降。当前,商业银行信贷投放评估仍以“主体资质评级、抵质押物价值评判、还款来源评判”等为主,导致轻资产、高成长型民企在金融市场中相对弱势,融资可得性、可及性差。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和金融机构未能有效落实风险分担机制,存在担保费率过高、担保额度有限等突出问题,金融机构为覆盖风险,会通过利率溢价增加风险补偿,民营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较国企高出2~3个百分点。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局部性、阶段性挑战,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存在严重的供需失衡,必须继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金融制度和政策,健全与民营经济相匹配的金融支持体系,给予民营企业更有效、更有力的金融支持。必须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服务,鼓励民营企业练好内功,增强自身持续发展能力,形成有效融资需求。通过供需端双向发力,优先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逐步降低融资成本,助力民营企业翻越“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保持民营经济的韧性和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供给端:构建差异化民营金融服务体系,增加对民营企业的金融供给
一是建立多层次信贷服务体系,匹配民营企业多元金融需求。在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国有大行、中小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应各有分工和侧重点。
国有大行应借助其在资本、声誉、科技和市场方面无可比拟的优势,发挥国有大行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头雁”作用。一是聚焦于支持规模以上和高科技民营企业,助力其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国际化发展方面取得突破;二是充分利用其筛选优质企业、大规模迅速调配资金的机制,强化金融科技应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风险评估和定价能力,针对性开发民企适用的信贷产品。中小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可凭借其灵活性和对本地市场的熟悉度,结合地方特色产业集群,为中小微民营企业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务,满足其日常经营和地方发展需求。小贷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通过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模式,补充服务新型创业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
同时,完善风控机制和激励机制,合理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一方面,建立全面的、系统性的、可持续的省市县多级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减轻金融机构风险负担,使得银行愿贷、敢贷;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授信业务尽职免责机制,减轻从业人员展业顾虑。最后,明确信贷政策支持导向,鼓励金融机构在产品、营销服务等方面持续创新,通过国有大行、中小银行、地方性银行和小贷公司等不同层次金融机构的协同配合,建立匹配民营经济地位的信贷支持体系,增加民营企业的信贷占比。
二是推动资本市场扩容与工具创新,为民营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我国目前融资仍以银行贷款为主,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规模占比较低。对此,应优化资本市场功能,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利用股票和债券融资的门槛,扩大民营企业直接融资。一方面,推动资本市场化改革,完善股权融资体系。完善股票发行注册制,降低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优化市场交易制度,激发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等板块服务民营企业的活力;推动创业板和科创板扩容,大力发展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民营企业股权融资的主场,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推广科技创新债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等创新工具,丰富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提供上市辅导等服务,帮助其提升股权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分层债券市场建设,完善民企债券融资体系。构建民企债券融资“分层”支持体系,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方式,降低民企发债门槛;对难以直接发债的民营企业,借助产业基金、供应链核心企业等渠道,间接获取债券市场资金;创新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推动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扩容增量,鼓励机构投资者配置民营企业债券;允许企业依托应收账款、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等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融资渠道。
三是让政府更有为,推动完善融资配套机制,营造更优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一是全力抓好政策落实,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二是各地政府要加快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建成以“国担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市(县)直保机构”为主的伞状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实现对民营中小企业增信,从而破解民营中小企业信用不足、信息不对称等融资制约,有效撬动金融资源流向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降低融资成本、增加金融供给。三是各级工商联要充分发挥“联”的优势、“商”的作用,架好桥梁、做好纽带,及时收集企业诉求,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桥梁,会同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升民营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
三、需求侧改革:民营企业要加强自身治理,练好内功,形成有效金融需求
民营企业作为金融需求方,应摒弃“等、靠、要”的思想,通过强化内部治理,合法合规经营,塑造自身过硬的发展能力,形成有效金融需求。对此,可在以下三方面发力:
一是明确自身主责主业,避免盲目多元化经营。通过聚焦核心业务领域和专业化发展,加强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二是紧跟产业升级与转型步伐,积极拥抱新技术,加快数字化改造,从而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增强抗风险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与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四是加强信息披露,重视信用管理,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市场信任。
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完善民营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既是经济命题,更是改革深化的关键突破口。我们应当认识到,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是局部的、暂时的、能够克服的。对此,需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端通过制度创新扩大有效金融供给,需求端以内生能力提升增强融资适配性,进而形成“金融‘活水’精准浇灌——民营企业茁壮成长——经济基础持续巩固”的良性循环。(作者:涂永红,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财金学院教授;罗百英,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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