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意味着中国家庭在子女教育方面将会迎来空前的社会资源利好。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施行,让公众认识到家庭教育不仅是“家事”,更是“国事”。而今,“教联体”的规划建设让人们意识到“教育强国”大局中行之有效的保障性工作正逐渐落地。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此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均确定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工作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则对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作出进一步要求。在上述背景下,教育部等十三部门于2023年初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
众所周知,家庭、学校、社会是育人环节中的三个重要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学校、家庭、社会要紧密合作、同向发力,积极投身教育强国实践,共同办好教育强国事业。”随着协同育人机制进入顶层设计,各地近年来积极探索推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三个主体仍存在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协同机制不够健全、条件保障不够到位等突出问题。
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家校社共育工作委员会执行会长 王好凤
“教联体”被视为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并解决相关问题的有效方式。今年5月28日,全国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各地要将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教联体”取得工作实效。首批已有97个县(区、市)作为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教联体”建设的总体目标则是力争到2025年覆盖全国50%的县,到2027年覆盖所有县。
“教联体”协同育人的家校社三方,最现实的受益方是家庭——受教育的任一个体既来自家庭又最终回归家庭,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而走出家庭报效国家的一个个栋梁之材,又何尝不是其背后一个个家庭乃至家族的荣耀?
家庭教育伴随家庭自然而然,可谓与生俱来。只不过,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家庭教育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曾讲,“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家庭教育在当今时代上升为“国事”,也是每一个中国家庭的幸事!父母原本视为“家事”的子女教育,正逐渐变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一项伟大事业。
那么,当一个家庭在子女教育上面临各种社会资源加持又如何作为呢?“教联体”工作方案中指出,家长要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要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要主动协同学校教育。要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体育锻炼、家务劳动、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相信很多家庭此前也一直履行此类责任,今后不同的是会得到学校及各类社会资源更加积极的回应,提供且不断优化相应的服务。
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的部门达到前所未有的十七个,旨在从更广泛的层面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在实践育人、家校互动、医教互促、体教互融、产教联合、社教同频、警校同步上加强协作,全方位护航“教联体”。家长们长期关切的校园周边治安、校内建筑巡检、交通安全指导、食品安全把控、消防隐患筛查、网络环境整治、心理健康服务,以及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关爱,诸如此类都将有对应部门加强专项工作。为学生参与文化学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普及、社会实践、课后服务等提供全方位条件保障,正是“教联体”建设的意义所在。
既要积极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又要树立科学家庭教育观念,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这是每一个家庭的重要职责。随着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将会有更多家庭获得学校家长课堂和社区家长学校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高家长协同育人的能力与素养,同子女一起成长,将是推动“教育强国”的巨大潜力。(作者:王好凤,家庭教育专家,《家庭周报》副社长,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家校社共育工作委员会执行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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