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新区是指新区的成立乃至将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总体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等由国务院统一进行规划和审批,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和权限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在辖区内实行更加开放和优惠的特殊政策,鼓励新区进行各项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探索工作。国家级新区是中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设立的一种新开发开放与改革的大城市区。目前19个国家级新区中,除了浦东新区(1992年)在2000年之前设立,其余18个均是在2000年后设立。近几年来,国家级新区成立的速度加快,2014-2017年间国务院就批复了13家,而之前成立的6个国家级新区历时20年。
目前国家级新区作为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在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应率先垂范。以下是我们对国家级新区如何优化管理体制机制的一些具体建议:
一要明确新区定位与功能。国家级新区应明确自身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围绕这些定位和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和政策设计。同时,新区应强化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二要深化简政放权与放管结合。国家级新区应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提高审批效率。通过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在简政放权的同时,新区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而不乱、管而有效。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和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三要创新内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国家级新区可以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优化管理层级和机构设置,提高管理效率。例如,可以探索“大部门制”改革,减少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精简和职能整合。国家级新区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共享,推动政务服务线上办理和智能化管理。
四要强化与非政府部门的合作。国家级新区应加强与企业、社会组织等非政府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规,确保企业和民众能够享受并购买到新区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同时,搭建提供服务的政府和享受服务的公民有效沟通的桥梁,确保两者沟通及时有效,满意度达到最高水平。
五要积极推进法治化建设。国家级新区应加强法治化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要实施人才引进与培养战略。国家级新区应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来新区创业发展。通过提供优质的创业环境和生活条件,吸引人才聚集和创新创业。国家级新区应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符合新区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通过提供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等机会,促进人才成长和职业发展。
七要加强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国家级新区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对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通过设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奖惩机制,激励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和反馈,推动考核结果持续改进和提升。
综上所述,国家级新区在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应明确新区定位与功能、深化简政放权与放管结合、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强化与非政府部门的合作、推进法治化建设、实施人才引进与培养战略以及加强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等方面作出努力。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国家级新区更好地发挥战略引领作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者:杨宜勇,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二级研究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原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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