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与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认知深化,全球发达国家率先开发和发展了知识产权金融,成为打通科技—产业—金融链条、为非上市科技中小企业赋能、丰富产业体系“现代生态”、提升持续创新能力的重要经验。自国家知识产权局2008年在全国首次启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以来,全国各地不仅着力在政策支持、风险分担、质物处置等关键环节持续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支持条件,还发展了知识产权信用价值贷款、开展证券化探索。知识产权金融类型持续丰富、实施条件更加完善、受益面与受益规模持续提升。然而,受制于价值评估难、差异化定位不清晰、缺乏独立的高水平市场运作与服务机构等因素影响,重“大”不重“新”、缺乏独立市场化知识产权金融模式、金融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现不充分等顽疾仍没得到有效解决。当前,全球经济与贸易秩序不稳定、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对中国“卡脖子”、国内建构现代化产业体系任务紧迫。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从“房地产、金融、地方政府基建”三角循环转向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丰富产业体系“现代”体量、增强发展潜力与后劲,急需提升知识产权金融对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成长的支撑力。
一、知识产权金融对解决非上市科技中小企业持续成长急需的资金需求有独特重要性
全球产业竞争与经济体系演进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呈现出一个重要新特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行业颠覆价值的中小型企业在不到20年甚至更短时间跃升为世界级龙头企业或为传统龙头企业赋能,成为注入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体系向高质量和现代化转型的重要途径。因而,推动一个国家或地区产业体系现代化和实现高质量发展,不仅要重视具有国际国内重大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也要重视非上市科技中小企业的培育与成长以丰富产业生态与增强发展后劲。产品研发资金投入远高于固定资产投入是处于成长期的非上市科技中小企业一个普遍性特征。由此所形成的资产结构不利于非上市科技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金融运用获得发展急需的资金支持,以快速和规模化推动商业成长。从全球具有技术领先力、行业颠覆价值和广阔市场潜力的非上市科技中小公司成长经历看,影响其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是能否在其初创期获得持续融资支持。知识产权金融,作为适应科技金融的一项全新交易安排,对解决非上市科技中小企业因资产轻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急难愁盼问题有独特重要性。
二、在可选金融工具体系下持续创新非上市科技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模式与实务
系统性追踪全球知识产权资产类、商业类与科技金融3种类型金融模式发展路径,以及全球代表性公司运作方式。着眼于全球知识产权金融大格局和最新发展态势重新审视与定位不同类型知识产权金融及其主要服务对象,通过差异化定位形成知识产权金融体系化赋能非上市科技中小企业的新局面。特别是,要处理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信用融资间的关系,重点解决好我国知识产权资产类金融有助于产业成长重“大”轻“新”的通病。从国际经验看,知识产权信用融资主要对象是信用等级高的大企业或大企业集团,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要对象是信用等级不太高的初创期中小企业。因此,要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定位聚焦到非上市科技中小企业。充分利用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机会,精准而有实效创新针对非上市科技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金融模式和业务架构方式。积极推动适应非上市科技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金融逐步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转变,增强知识产权金融市场化运作能力。尽可能以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高水平知识产权基金或机构、金融机构为主体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持续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模式,尽可能减少对政府的依赖。
三、提升知识产权金融赋能产业体系现代化的能力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年度最有价值知识产权评选,国家中小企业局组织年度最有价值企业评选。优化评选标准,不仅注重现有规模与产值,重在技术领先性和商业应用对行业的颠覆性。加强评选名单运用,依据评选名单确立知识产权重点扶持对象清单,“一对一”精准确定知识产权金融业务框架和服务模式。探索开发全生命周期知识产权金融工具协同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脱颖而出的一体化扶持机制。重点引导市场逐渐成长阶梯资金、未来创造基金、创业初期基金、市场拓展基金、死亡之谷基金等多应用场景基金,与知识产权金融产品一起形成针对非上市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的体系化金融工具箱,确保有重要价值的非上市科技中小企业脱颖而出,能迅速在重要产业补链成群和孕育新产业、新产品、新模式中发挥突出作用。依据企业所在行业在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要性、企业技术领先性、知识产权状况、商业应用价值将非上市科技中小企业划分为非常重要(A类)、重要(B类)和一般(C类),对知识产权金融实行差异化管理。重点对A类企业实行知识产权金融全产业链和个性化服务,为知识产权丰富产业生态、夯实产业发展后劲作出有显示度的贡献。
四、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运作基金公司或服务机构
高水平独立的市场化知识产权基金公司或服务机构是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从国际经验看,从全球知名大型公司知识产权部门、金融机构科技金融部门裂变出的独立市场化知识产权基金公司和服务机构是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模式持续创新的主要推手。为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持续创新,应把大力发展独立市场化知识产权基金公司和服务机构作为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的重要抓手。重点可从以下三方面协同发力。一是鼓励国际知名知识产权基金和服务机构来华落户兴业,在价值评估与挖潜、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创新、风险控制架构、质物处置等方面作出示范。二是鼓励重点产业、知名大型企业集团、金融机构通过裂变形成具有法人地位的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力争培育几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本地化知识产权金融运作基金公司或服务机构。三是利用好实现产业-科技-金融实现深度融合机会,引导参与产科金融资平台的基金公司或机构开发市场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模式,使其成为推动知识产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有生力量。(作者:唐龙,重庆科技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宏观察员;本文系2022年重庆市知识产权局课题《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视角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研究——以重庆市为例》(CQIP-R-2022-04)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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