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2022-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部署了10项重点任务,民众、业界对此颇多期待,而如何确保《纲要》扎实落地生效备受关注。
总体看,《纲要》是指导新时代、新阶段国民旅游休闲发展之纲。过去10年,国民旅游休闲需求潜力加速释放,旅游休闲产业转型升级进入快车道,旅游休闲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稳步提升。以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相关数据看,全年国内旅游人数60.06亿人次,年人均国内出游约4.3次;入出境旅游总人数3.0亿人次;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为10.94万亿元,占GDP总量的11.05%;旅游直接就业2825万人,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7987万人,占全国就业总人口的10.31%。这充分凸显了旅游休闲领域人口大国、经济大国、国土资源大国和文明古国系统集成的独特发展优势。与此同时,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旅游休闲诉求与供给侧、需求侧的各种瓶颈约束矛盾也愈发尖锐。制定并落地执行《纲要》,有助于从战略高度和理念深度培育、释放国民旅游休闲需求,进而推动旅游休闲产业供需两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并对经济社会各领域产生正向外溢效应。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给旅游业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更严重挫伤了民众和业界信心。为此,必须以《纲要》印发及落地执行为契机,响应民众和业界诉求,以实质性的改革应对挑战、增强信心并创造产业未来发展机遇。其中,节假日制度改革最受民众和业界期待,是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从而促进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的前提,是落实《纲要》之纲。对于节假日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民众、学界和业界已有诸多真知灼见,此次改革务必要顺应多数民意。其中,可能要特别考虑两大国情:一是作为文明古国,我们有悠久而丰富的传统节日文化,春节、清明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都有深厚的家庭团聚意涵,相应季节也特别适合出行出游,延长节日时间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二是作为人口大国和国土资源大国,必须统筹兼顾节假日安排的统一性与差异性,为错峰出游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在节假日立法改革中,授权各省级人大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全国性节假日在本地执行的法律规范,使各省级行政区划错峰放假有法可依。此外,从民族地区的实践经验看,建议授权各省级行政区划因地制宜设置地方性节日。
实质性改革的另一要点,则应聚焦旅游休闲消费环境与营商环境改革。《纲要》落地执行,既要坚持顶层设计,更有赖于市场驱动这一底层逻辑。在市场需求侧,要致力于保障消费者在旅游休闲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要适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时俱进完善《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纲要》提出要加强国际交流,旅游休闲消费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可以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在市场供给侧,要致力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先进要素进入旅游业和旅游市场,以公平公正的高质量竞争促进旅游休闲产品和服务的水平供给。(王修志:中宏观察员、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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