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五年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的成效。其中,绿色发展、生态环保是主基调。要兼顾发展和保护,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创新驱动,提升供给侧效率,坚决淘汰高污染落后产能,不搞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实现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国家领导人先后在重庆、武汉、南京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2016年1月5日,中央领导同志在长江上游重庆座谈会上提出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2018年4月26日,国家领导人在长江中游武汉座谈会上提出,要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2020年11月14日,中央领导同志在长江下游南京座谈会上提出,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
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发生明显变化
五年来,长江流域水质发生了显著变化。长江流域优良断面比例从2016年的82.3%提高到2020年的96.3%,长江流域劣Ⅴ类水质比例从2016年的3.5%下降为2020年为零。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长度比2015年增加20.7%,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比2015年提高60.7%。一大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被关停取缔。1361座非法码头彻底整改,清理整治2417个违法违规项目。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生物多样性退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有微笑天使之称的江豚越来越多出现在人们视野中。上海崇明、湖北武汉、重庆广阳岛、江西九江、湖南岳阳等地结合自身资源和禀赋特点,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浙江丽水、江西抚州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提供了有益经验。长江保护法于2020年12月26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次表决通过,长江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
三、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三点建议
在长江大保护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原因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污染治理基础还不够牢固。一些地方污水直排江河;一些地方开采矿产后留下众多历史遗留问题,尾矿库治理难度大;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存在执法不严的情况,企业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偷排漏排现象屡禁不止。
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测和警示。加强科学监测,掌握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发现潜在生态环境风险。通过突击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力度。发挥环保监督员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限时办结。推进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优化非现场检查方式。加强长江流域环保督察。鼓励媒体明察暗访,继续发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的警示宣传作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完善环保立法,严格环保执法
完善“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治理机制。生态环境问题大多是污染者不治理、开发者不保护、破坏者不恢复造成的。例如开采森林、矿产资源,可能为了少量的产品价值,而牺牲大量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典型的负外部性行为,经济主体获得开发利益,把外部成本施加给社会,导致过度开发、资源滥用浪费和生态环境破坏。经济学主张通过“庇古税”来抑制负外部性,通过征税,把外部成本让开发者、污染者自己承担。反过来,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是正外部性行为,应该通过“庇古补贴”来解决环保行为供给不足的问题。国家领导人指出,要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要科学衡量生态环境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坚决纠正先发展、后治理的路子,避免为了少量发展收益,付出更大的治理代价。
尽快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早在2005年,国家“十一五”规划就提出了“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美好的生态环境是有价值的,这些价值来自自然和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受益者应该补偿生态环境保护者。要强化系统思维,从流域系统性出发,推进长江上中下游、干支流协同治理。长江上游欠发达地区财力不足,生态保护治理多有心无力,一些尾矿库治理难度大,每天都在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建议尽快落实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跨区域交界断面水质监测标准,确定省际横向补偿标准。加大中央财政对长江生态屏障区域的生态补偿。2018年,中央财政资金投入50亿元用于长江生态补偿,宜进一步加大补偿力度。加强对长江生态屏障区域的民间和社会生态补偿。例如发起长江生态修复社会捐助,发行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彩票,筹集社会资金用于长江生态保护项目。
(袁正,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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