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4月23日电(记者王镜榕)从引导金融机构更多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从鼓励民企参与重点领域混改,到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近日,支持民企发展的各项利好政策接踵而至。
同时,围绕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中央和地方频频提及吸引民间投资。据悉,在医疗、金融、新型基建、未来产业等诸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力量将加快集结。
日前,中宏观察员、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副研究员邹晓梅博士就相关议题接受本网专访。
中宏网记者:对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以及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发展您有何分析和建议?
邹晓梅: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应长短结合,逐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仍然是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输血疏困力度,让大量有潜力的民营中小企业活下来,避免出现大规模企业倒闭潮,避免疫情造成的不利冲击由“外伤”演变成“内伤”,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基础。要继续出台针对民营中小企业的税费抵免、信贷支持、稳岗补贴等措施。同时,要跟踪政策的执行效果,及时解决政策传导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避免救助疏困政策存在空对空、落实难的问题。要发挥政府出资类股权投资基金示范作用,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支持力度,切实降低民营中小企业的偿债负担。
从长期来看,主要在两方面发力,一方面扩大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和渠道。民间资本整体投资意愿不强,根源主要在于传统投资领域有效投资机会不多,投资回报率不高。要推动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向民间资本开放,加快交通、水利、园区建设、市政等基础设施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垄断领域。要对民间资本一视同仁,消除民间资本进入的“隐形门”、“弹簧门”。
另一方面,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稳定民间投资者的预期。深化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大部门协调,提高投资审批效率;在市场准入、要素配置、政策扶持和政府采购等方面保障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强化政府契约精神,妥善解决政府采购、政府工程项目拖欠民企款项的问题,构建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合作关系;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提高企业创新积极性;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对民营企业和民间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并反映企业经营和投资中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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