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4月15日电(记者王镜榕)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自2007年12月首次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以来,《能源法》一直处于修订、送审、纳入立法计划和继续修订的进程中。2017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成立专家组和工作专班,对《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意见稿》。
日前,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陈妍就相关话题接受本网专访。
中宏网记者: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您对我国能源治理能力和体系建设有何分析和建言?
陈妍:“征求意见稿”围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提高风险应对能力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包括“将能源安全战略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国家建立和完善能源安全储备制度”,“完善能源预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等,这些工作将是实现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秩序造成重大冲击,国际石油市场也出现巨大震荡,我国作为能源消费大国,在石油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已经分别达到70%和45%的情形下,对于能源安全的重视绝对不能放松,而加强能源储备和应急能力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举措。对此建议如下:
建立多层级能源应急储备系统。近日,中央提出健全国家储备体系,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能源储备事关国家安全,是国家储备体系中的重要部分。此次疫情也引发对能源储备的重视和结构性调整。一方面,要构建多层级、多能源品种的能源储备体系,特别是提升对外依存度高的油气国家战略储备规模,并在区域范围内合理布局;另一方面,能源储备虽以国家储备为主体,也应鼓励能源企业进行商业储备,特别是发电企业、城市燃气公司等终端供能企业,应适当提高应急储备能力。为提高企业建设储备设施的积极性,应给予相关政策优惠。
加强能源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能源市场预警机制,实时监测能源供需变化和价格变动,在重大危机发生时或国际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时,相关部门应及时给出预测预警,必要时进行政策干预,保证能源市场的稳定。应急调度期间,要求上中下游市场主体协同响应,做到按照统一要求快速高效调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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