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4月8日电(记者王镜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再提前下达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带动扩大有效投资;部署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要求加大对困难群体相关补助政策力度。
日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副研究员邹晓梅博士就相关议题接受本网专访。
稳增长是化解债务风险的必要条件
中宏网记者: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一直很受关注,现在叠加疫情,您认为如何落实好扩大有效投资补短板与管控债务风险的关系?
邹晓梅:新冠病毒疫情对我国经济供需两端造成显著的负面冲击。企业复工复产面临多重障碍,消费、投资和出口均大幅下滑。1-2月份,全国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20.5%,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同比下降24.5%,按美元计价出口同比下降17.2%。疫情在全球加速蔓延不仅加大国内疫情防控压力,还影响制造业产业链恢复和外需增长。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加,稳就业、保民生任务紧迫,十分有必要加大财政逆周期调节力度,缓解经济下行压力。
当前,应将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考虑暂时靠后,应以扩大有效投资补短板为抓手,全力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冲击,稳定经济增长。确保经济平稳增长是化解债务风险的必要条件。而且,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主要矛盾不在于举债过多,而在于举债机制不畅、不透明。大量隐性债务趴在融资平台账上,不仅成本高、链条长,而且所对应的资产大多是一些低收益的公益性资产。适当提高财政赤字,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不仅有利于保障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来源,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地方举债纪律,避免稳增长压力下新增隐性债务,这其实就是在落实好扩大有效投资和防控债务风险间的关系。截至3月底,我国已经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5424亿元,完成中央提前下达额度的83.5%。受疫情影响,两会时间被推迟,国常会再次提出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有利于全年稳投资工作扎实推进,最大限度减少疫情的冲击。
形成疫情损失的共担机制
中宏网记者:您对国常会强调的普惠性金融支持措施如何解读?有哪些突出亮点?另外,您对这些举措的有效落地,特别是针对疫情下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困境如何突破有何建言?
邹晓梅:新冠病毒疫情直接冲击餐饮、旅游住宿、交通运输、文化娱乐等服务性行业,并对上游制造业和农业企业及农户生产造成冲击。这些行业企业绝大多数属于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但是人员工资、租金、税费等支出依然存在,导致大量中小微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破产倒闭的风险。中小微企业吸纳了大量的社会就业,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国常会确定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支持,有利于扩大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降低其融资成本,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中小银行在服务中小微企业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和意愿,对中小银行实施定向再贷款、再贴现和定向降准,有利于中小银行降低负债成本、扩大信贷投放能力,更好的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有利于降低其对传统信贷资金的挤占。此外,促进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健全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等措施,都有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新冠疫情对中小企业造成的负面冲击十分严重,除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还应当从减税降费、增加补贴等方面缓解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危机,诸如,延期缴纳税费、暂停企业住房公积金、下调中小微企业社保费率和所得税率、减免一定期限的各种税费和国有资产类用房租金、对已缴纳的税费实行退返、补贴中小企业利息支出、发放稳岗补贴等,形成政府、企业、员工共担疫情损失的机制,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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