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3月22日电(记者王镜榕)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挺进,关键在于坚持问题导向。近日,《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指出,推行绿色生产和消费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但也要看到,绿色生产和消费领域法规政策仍不健全,还存在激励约束不足、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强调促进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
日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循环经济研究室副主任谢海燕博士就相关话题接受本网专访。
彰显依法全面治理新向标
中宏网记者:您对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的精神和治理逻辑如何解读?
谢海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的法规和政策措施,对推动我国绿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尚缺少统筹布局,《意见》首次从绿色工业、绿色农业、绿色服务业、绿色产品消费和绿色生活方式等领域全方位对我国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具体部署,具有全领域、全环节、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特点。其中,全领域体现在包含了工业、农业、服务业、产品消费、生活方式等领域;全环节体现在对工业和农业领域,按照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管理角度;全生命周期体现在包括了从产品设计、生产、使用到废弃、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的全生命周期过程,实现了全方位覆盖。
借鉴绿色治理国际先行经验
中宏网记者:《意见》强调,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您认为在此领域发达国家有哪些可资借鉴的先进经验?
谢海燕:绿色发展已成为国际潮流,世界各国纷纷出台绿色新政推动经济转型。其中,欧盟近年来的循环经济政策尤为突出,欧盟委员会2015年发布了《循环经济行动计划》(CircularEconomyActionPlan),并于今年3月11日进行了更新。该《计划》覆盖生产、消费、废物管理、变废物为资源的产品生命周期四个环节,并设定了塑料、食物垃圾、关键原材料、建筑及拆除、生物产品五个优先发展领域和行动时间表,与我国此次出台的《意见》有很多相似之处。
实际上,中欧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已开展了诸多合作,相互借鉴有关政策措施。如2018年欧盟委员会出台了《欧洲塑料战略》,《意见》对快递包装管理及塑料污染防治也提出了要求,我国已于2020年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另一方面,我国于2018年1月宣布禁止塑料、未分类废纸及其他废弃物进入中国,对欧盟的废弃物管理政策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加速了欧盟修订其废弃物管理法规。
当然,欧盟在推动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方面还有许多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如,欧盟高度重视战略性资源的供给安全,推动从采矿(采矿废物)、电气电子设备、电池、汽车零部件、可再生能源设备组件等各类废弃产品中回收利用战略性资源。近年来,我国对战略性资源较为重视,但对其循环利用重视程度还不足。再如,我国已开展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置试点,而欧盟已开始关注从避免食物浪费(包括粮食生产、食品工业、食品消费等)到食物垃圾减量、食物垃圾处置等全生命周期地治理,我国在这些方面的工作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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