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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网络涉军不当营销和炒作信息专项整治的通知

2026-10-15 15:23:14 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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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解放军各单位和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办公室)、党委政法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深入排查整治网络涉军不当营销和炒作信息,中央网信办、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决定从10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网络涉军不当营销和炒作信息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压紧压实网站平台军事信息传播管理主体责任,集中筛查处置一批打着退役军人、军属等旗号违规开展涉军不当营销和炒作、误导社会公众认知的网站账号,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持续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为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有力网络舆论支持。

  二、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期间,主要筛查处置以下10类开展网络涉军不当营销和散布涉军炒作信息的网站账号。

  1.包装所谓“内部考试名额”、“免试入职”、“军考保过”等,发布涉及士兵考学提干、直接选拔招录军官、军队文职人员招考、退役安置辅导培训等虚假营销信息。

  2.片面或者错误解读军队人员晋升任用、选调交流、退役退出、福利待遇等政策,以提供付费咨询、组建粉丝群组等形式不当牟利。

  3.利用网络售卖军服及标志服饰、被装等军品(含仿制品)物资等,虚构军队人员、退役军人形象以及穿着军服或者仿制品直播带货、寻求打赏等。

  4.利用军队退役专家、军队名人身份或者关联相关书画、演出等活动,开展违规营销宣传、炒作涉军信息;使用涉军特定含义字样和图案、部队履历敏感信息等开展网络营销活动。

  5.关联涉军身份属性录制擦边视频或者进行低俗表演等引流吸粉。

  6.利用AI技术生成或者采取拼凑、嫁接、剪辑等方式,编造涉军“爽剧”、悲情故事、恶搞视频等虚假信息。

  7.关联炒作涉及军队院校招生、部队征兵等负面信息,恶意发布唱衰军事职业发展等信息。

  8.关联退役军人或者军队人员家属等身份,讨论散布服役经历、营区定位、部队番号、训练装备、军事行动等敏感信息。

  9.炒作军队人员婚姻婚恋,发布涉及转业费、退伍费、复员费等不当解读信息。

  10.假冒军队人员或者退役军人身份,开设网络账号实施诈骗、敲诈以及商业宣传等违法违规活动。

  三、工作要求

  各地党委网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紧盯整治重点,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属地网站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涉军信息内容审核机制,全面清理网络涉军不当营销和炒作信息。军队单位开展针对性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军队人员网络安全素养。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通过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军号客户端“网络涉军举报和辟谣平台”举报问题线索。各级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效,持续加强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维护人民军队形象声誉。

中央网信办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10月12日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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