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10月14日,在2026年世界粮食日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选取5件植物新品种保护典型案例予以集中发布。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既涉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的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品种,也涉及丰富群众餐桌供给的百香果、蓝莓等果蔬品种。
据了解,5件案例中有2件适用惩罚性赔偿,2件全额支持品种权人上诉主张的赔偿额。其中,“远科105”玉米品种侵权案中,侵权主体销售未经审定、无合法经营资质的套牌种子,在行政查处过程中,又通过注销旧主体新设主体“换壳”、转移侵权种子等方式企图逃避责任,二审依法认定侵权主体具有侵权故意且情节严重,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120余万元。
此外,最高法充分考虑农作物生长季节性、不同品种的繁殖方式差异化的行业特点,打通育种、制种、繁殖、销售各环节司法保护链条。例如,“济麦22”小麦品种侵权案明确,可以结合农作物种植节律、生长繁殖周期,合理推定侵权种子生产时间。同时,明确生产者在品种权保护期届满之后,销售其在保护期内未经许可生产的侵权种子,依然构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实现对育种创新成果的全周期保护,为品种权人提供充分司法保护。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持续强化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不断完善种业知识产权裁判规则,以有力司法举措护航种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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