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消息,9月28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林草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督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围绕天然林和公益林区划布局、加强保护、科学修复、转型发展、支撑保障等5项任务,明确了14项具体举措。到2030年,完成森林综合修复4500万亩以上,天然林面积保持在2.68亿亩;到2035年,完成森林综合修复7200万亩以上,天然林面积持续稳定,天然林管护任务完成率保持在100%。
创新管控方式。针对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重点不突出问题,按照生态区位重要性、自然恢复能力、物种珍稀性等因素,首次将全区天然林划定为重点保护区域、一般保护区域,进行分类管控。重点保护区域面积0.3亿亩,允许国防、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以及供水和保护水源的设施建设等项目占用,可以开展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灭火、生态廊道连通等维护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措施;一般保护区域面积3.1亿亩,在全面保护修复基础上,经论证可适当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和永续利用。
创新管理制度。针对天然林和公益林基础数据不完善、项目资金科目繁多造成的资金使用难问题,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一体化保护。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数据库,统一管理平台、基础数据。划定管护责任区3万余个,层层签订管护协议,统一管护制度。将原中央财政支持的国有林管护、天保工程区社会保险、天保工程政策性社会性支出、森林抚育、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等补助,统筹整合为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助,统一补偿政策,用于保护修复、转型发展和民生保障,优先确保兜牢国有林业单位职工基本民生底线。
创新修复模式。针对森林质量不高、生态功能不强问题,按照全周期、近自然、多功能、可持续经营理念,分区施策、因林施治。对树种组成、年龄和空间结构不合理的天然林开展森林抚育;对更新不良、目的树种偏低的林分开展促进更新;对结构逆向演替、功能下降的天然次生林开展退化林修复;对疏林、迹地、林间空地开展后备资源培育;对盖度偏低的灌木林开展平茬复壮;对退化人工公益林按照近自然模式经营。因地因林提炼总结修复模式16个,打造修复样板5个,有效提升全区天然林修复质效。
各盟市、旗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盟市”“四到旗县”,履行好天然林保护修复主体责任,实现保护修复、转型发展和民生保障共赢,坚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