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4月1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季度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和有关工作情况。
会上,有记者问,矿山作为传统高危领域,需要强有力的法治提供保障,请问目前矿山安全领域正在开展的立法工作有哪些?取得了怎样的进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监察专员兰群足表示,近年来,为强化矿山安全依法治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大力推动矿山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修订,除已经施行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外,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的立法主要有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的修订工作,以上立法项目均已经列入应急管理部2025年度立法计划。
一是矿山安全法的修订。现行矿山安全法于1993年5月1日起施行。30多年来,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根本变化,但是矿山安全法始终没有进行过实质性修改,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为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谋划部署,要求高效率开展相关工作。法规科技司提出了加快矿山安全法修订工作方案,目前已经拟定修法基本框架和相关法律条款,正在抓紧开展前期研究论证、立法调研、重大问题研究等9项具体工作。
二是《煤矿安全规程》的修订。2023年,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启动了规程修订工作。综合有关方面情况,此次修订为全面修订,经过10多个修订组和上百人修订团队近两年的工作,顺利完成了研究论证、条款起草、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目前已经按照立法程序提交应急管理部审查,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其他部门规章的制修订。除了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外,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正在组织制修订《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山安全培训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目前都在按规定履行立法程序。
下一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继续紧锣密鼓、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好有关法律和规章的制修订工作,为矿山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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