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4月14日,民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民政领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首个专项文件,为养老护理员、殡仪服务员等特色职业工作者带来职业发展新机遇,也为破解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发展难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我国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面临诸多挑战。数据显示,我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2.2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5.6%,庞大的老年群体催生了巨大的养老护理需求,但养老护理员数量却存在较大缺口。与此同时,基层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培训经费不足,部分领域人才短缺问题突出,严重制约了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此次发布的《意见》精准瞄准这些社会痛点,从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多个维度,构建起民政高技能人才全链条体系。在人才培养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紧缺人才培训,尤其要加大对养老护理员等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提供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并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为人才培养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
在人才使用与激励机制上,《意见》同样亮点频出。通过优化岗位使用机制,鼓励用人单位优先选拔民政高技能人才参与机构管理,畅通其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流动渠道;提高人才待遇水平,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加大激励表彰力度,让民政高技能人才真正感受到职业的价值与尊严。
为打破民政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的“天花板”,《意见》着力健全人才评价机制。针对以往“五级工”制下职业发展受限的问题,《意见》提出将原有职业从“五级工”制拓展为新“八级工”制,补设学徒工,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有效拓宽了职业发展通道。此外,支持各地明确民政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对应关系,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员贯通发展,进一步明晰了职业发展路径。同时,进一步畅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支持全国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民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鼓励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人才成长搭建多元化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和各地一道,抓好意见实施,加快培育打造能够有效支撑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民政技能人才是国家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意见》的落地实施,民政服务领域必将涌现出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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