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9月13日电 据多家媒体报道,贵州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于近日在贵阳去世。去世前,袁仁国曾被送往贵州医科大学附属白云医院治疗,并在NICU抢救了十余天。
袁仁国曾担任茅台集团董事长7年,上市公司贵州茅台董事长近20年。其任期内,茅台超越五粮液占据中国白酒头把交椅,但随后在2019年被曝出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并在2021年因受贿1.13亿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据媒体报道,9月13日凌晨,记者赶到了袁仁国去世后被送往的贵阳市某殡仪馆。
现场,有称是袁仁国朋友的朋友的人士告诉记者,袁仁国的遗体已于9月12日晚十一点半左右火化,火化后骨灰将被送回其老家仁怀市。在问及袁仁国去世原因时,该人士表示,自己并没有过多过问。
此前报道
起底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放任妻女卖茅台赚2.3亿
1956年出生的袁仁国有着酿酒大师称号。他的整个职业生涯都是在茅台集团。在茅台任职的43年中,袁仁国担任贵州茅台上市公司董事长达18年,担任茅台集团董事长7年。也正是在他的任期内,茅台经历了计划向市场的转变、公司上市、成为白酒第一股以及茅台酒价格年年上涨、打击假酒、茅台酒供不应求等事件。
公开资料显示,袁仁国出生于1956年10月,贵州仁怀人,他在茅台酒厂及茅台集团工作多年,1998年5月任集团总经理,2011年10月任集团董事长。
2018年5月,袁仁国卸下在茅台集团的所有职务。2019年5月,他被免去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政协委员资格,开除党籍、公职。
袁仁国被“双开”的通报里,这样表述:袁仁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大搞权权、权钱交易,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大搞“家族式腐败”;转移赃款赃物,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非法获取巨额利益;大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袁仁国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9月23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袁仁国受贿案,对被告人袁仁国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袁仁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8年,被告人袁仁国先后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29亿余元。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袁仁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袁仁国受贿2050万元系未遂;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0年年初,反腐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在央视播出,专题片中提到了袁仁国的案情。
专题片里披露,袁仁国在茅台集团40多年,从一名酿酒车间工人一步步成为一把手,随着职务的提升,他开始利用手中权力违规批专卖店、批“后门酒”,谋取巨额私利,最终走向违法犯罪。
袁仁国一方面把茅台经营权作为搞政治攀附、捞政治资本的工具,违规为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等人及其亲属办理茅台酒经营权并增加配额指标;另一方面也大肆谋取私利。自2004年以来,仅袁仁国妻子和儿女违规经营茅台酒就获利2.3亿余元。一大批经销商、供应商千方百计和袁仁国拉关系、搭人脉,大搞利益输送,袁仁国办公室外的走廊,曾经每天门庭若市。
有个经销商为了讨好袁仁国,送给袁仁国一个定制的5公斤金鼎,上面刻了一句诗。这句诗本来是清朝时贵州的一个诗人写的——“酒冠黔人国”,这里面的“人”是人民的人。但是送金鼎的经销商,把这个“人”换成了袁仁国名字里的“仁”字,改成“酒冠黔仁国”,来讨好他。
袁仁国被查后,“茅台乱象”得到专项整治,贵州省出台一系列措施,彻底取消批条零售,从制度上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袁仁国简历
1975年—1991年03月,贵州茅台酒厂参加工作,历任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厂长助理等职务;
1991年03月—1997年01月,贵州茅台酒厂副厂长、党委委员;
1997年01月—1998年04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1998年04月—2000 年12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0年12月—2011年10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10月—2017年01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年01月—2018年02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贵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02月—2018年05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05月,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9年05月,被免去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政协委员资格;
2021年12月,袁仁国被取消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资格;
2023年9月11日,据多家媒体报道,袁仁国已去世。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