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7月13日电(记者 韩鹏飞) 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于7月10至16日在全国开展,今年的节能宣传周主题为“节能降碳,你我同行”。1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和全区12个盟市举行两级联动的“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宣传周暨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正式开启内蒙古节能宣传周期间各项活动。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一直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一个资源富集的地区,深知资源的珍贵和宝贵,因此,近年来积极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奋力谱写新时代绿色发展新篇章。
能源消耗持续“瘦身”
能源领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主战场,节约能源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首要方式。为从源头上遏制高耗能、低效率现象,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奋力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工作,密集出台系列政策,从机制上强化顶层设计,形成能源、土地、矿产等重点领域的“1+N”政策体系,架起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四梁八柱”的政策保障。
2023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全区高耗能行业“一高一低”能效对标专项工作方案》(内发改环资字〔2023〕297号)和《充分运用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助力“一高一低”项目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内发改环资字〔2023〕327号),两个工作方案形成配套方案体系,既筛选出高于能效标杆水平的先进高耗能企业,又对低于能效标杆水平的企业进行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推动内蒙古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和绿色低碳转型。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改运行〔2022〕559)号,对全区12个盟市、23类产品、304台装置近3年单位产品能效水平进行起底式对标。根据对标结果,近3年全区达到国家先进水平的高耗能装置比例不断提高,其中烧碱、电石、铁合金、电解铝等行业达到先进水平的比例较大。
在一系列政策举措的推动下,内蒙古自治区产能、用能一改往日“傻大黑粗”的印象,一批高效节能项目在内蒙古大草原上落地生根。
今年2月份,全球最大绿氢耦合煤化工项目——中国石化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隆重开工。这是内蒙古今年开春的第一个重大能源项目,依托鄂尔多斯丰富的风光资源,一条汇聚风光发电、绿电输送、绿电制氢、绿电储输、绿氢耦合煤化工降碳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即将贯通。
在乌兰浩特,乌钢改建运营的1×50兆瓦双超煤气发电项目正式投运,助力企业在绿色发展道路上快速前进。
保生态、促节约,一系列密集大动作让内蒙古能源消耗持续“瘦身”,内蒙古也逐渐摆脱过去严重依赖资源和能源的发展方式,以节能降耗为抓手,实现了数字化、绿色化发展的“华丽转身”。
发展方式加快“变绿”
“内蒙古是我国的重要能源基地和农牧业大省,长期以来,内蒙古的发展方式主要依靠资源开发和传统农牧业,这种发展方式不仅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也限制了内蒙古的可持续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告诉本网记者。为了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内蒙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效能加快“变绿”,推动发展方式加速转变。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在保护林地草原方面,内蒙古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内蒙古拥有丰富的草原资源,但长期以来,过度放牧和草原退化问题严重。为了保护草原生态,内蒙古实施了一系列的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加强了对草原的监管和管理,推动草原恢复和保护。
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方面,近年来,内蒙古大规模开发风电和光伏发电,推动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同时,内蒙古积极推进煤电产能替代,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在治理高能耗、高排放产业方面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内蒙古传统的煤炭、钢铁和化工等产业是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为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内蒙古加大了对这些产业的淘汰和整治力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在充分运用财政金融支持,助力高耗能项目绿色发展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全区开展的高耗能行业“一高一低”能效对标专项工作,对“一低”(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落后高耗能企业,以及介于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有节能改造提升空间的高耗能企业,结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政策文件规定的重点投向领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财政金融支持,推动项目提升。
上述负责人表示,“通过加强项目调度储备、强化项目动态管理、加大项目融资力度、构建常态化对接机制、强化政策宣传引导等措施,内蒙古在推动高耗能项目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方面奋马疾蹄。”
能效监管更“接地气”
推动能效节约不仅需要对存量耗能项目“更新升级”,更需要从新建项目的源头伊始就做好能效管理,因此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加强节能审查服务与监管工作。
2023年6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与监管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3〕817号),该政策措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变“坐等审批”为“上门服务”,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前服务工作,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以加快项目建设为重点,通过对有投资意向和已签约的重大项目及时开展‘上门服务’,为企业讲政策解疑惑,全力强化能耗要素保障,助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上述负责人告诉本网记者。
内蒙古自治区以提升能效水平为核心,以节能相关政策制度和强制性节能标准为重要依据,对项目的能效水平、用能情况、节能措施等进行全面审查,引导和推动项目选用先进工艺技术设备、规划合理可行的能源管理机制,促进企业节能增效。
在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有效发挥节能审查的能效源头把关作用,促进能源要素逐步向能耗低、能效高、附加值高的项目流动和配置,切实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7月1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内蒙古发展改革委视频发布了“‘双碳’示范应用场景(项目)系统”和“节能审查专家管理系统平台”,聚焦“双碳”技术成果应用、节能信息技术平台建设,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企业高效利用能源、资源,主动肩负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内发改环资字〔2023〕709号),统筹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推广,在自治区范围内摸底可开展且有意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分类型逐步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动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加强综合能源管理,推进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消耗,从源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强化用能单位在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作用,加强机制创新,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节能理念落地“有声”
2022年,内蒙古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锚定资源节约利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区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在能源、矿产、水源、土地、粮食等领域开展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内蒙古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对公众绿色生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让节能理念落地“有声”。
在政策的引领下,循环经济发展在内蒙古自治区各地有序推进,成效日渐显现。2022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4个城市入选国家级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全区各地以实践和探索,走出特色鲜明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在厉行节约方面,内蒙古各级党政机关以自身行动把节约集约理念贯穿到各个方面,为全区树立起厉行节约的榜样。办公大楼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用于办公消耗;将走廊、地下车库、办公室照明灯具全部更换为高效照明LED灯具,大幅节约电量;建设餐厨垃圾就地处理系统,将厨余垃圾转化为有机肥……自治区很多党政机关,通过多种节能改造,节约资源,高效用能。全区党政机关达6000余家,截至目前,节约型机关数量总数已达3742家,有效提升了全区公共机构节能成效。
除了每年节能宣传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成立了高位推进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待批项目、“半拉子”工程、沉淀资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五个大起底”专项行动,有效破解资源要素利用低质低效、闲置浪费等问题,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了让全社会更直观、更准确感受内蒙古自治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开展了“中国·内蒙古全社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并向社会发布。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地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以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能源、水资源、粮食资源、再生资源、公共资源七大资源领域为基础,以资源利用的规模、效益、生态等要素为基本指标模型,构建起7项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以及56项三级指标,基本涵盖了节约集约各方面工作成效。也让全社会切身感受到节约能源资源的重要性,催动每个人自觉自愿节约能源资源。
“我们将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推动绿色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做好节能降碳顶层设计、政策引导和措施保障,加大对推广成效的宣传,并以全国节能周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全民节能意识,共同营造绿色生活新风尚。”上述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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