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3月2日电 3月1日,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贴出布告: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3月1日将故意杀人犯章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布告显示:故意杀人犯章顺,1990年2月1日出生,大学文化。2019年6月21日,章顺与童某下班后回到各自的廉租公寓宿舍,当日23时23分,章顺电话联系童某欲找其聊天,但遭到童某拒绝。随后,章顺擅自进入童某居住的323室卧室,随后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后章顺将童某杀害。
6月24日10时40分许,章顺在廉租公寓313室,用其购买的西瓜刀、砍刀和搪瓷尖刀等工具将童某的尸体肢解。6月24日、6月25日章顺驾车将尸块、作案用的砖头、剪刀、分尸的刀具及其他从323室带走的物品丢弃。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章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章顺不服,提出上诉。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判处该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报道
湖北鄂州女干部遇害,一男干部疑为嫌凶
2019年6月27日晚,湖北鄂州市梁子湖区政协太和镇联络组女干部童某(30岁)惨遭杀害。梁子湖区区委一男干部被警方带走,疑似为凶手。
童某家属向记者介绍,2015年,童某从武汉一所高校毕业后,回到老家武汉新洲。2017年,童某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鄂州市梁子湖区政协太和镇联络组工作,承担财务和报表等工作。“她居住在离镇政府500多米的福利院里,在三楼一间二室一厅的房子里,一个月回来一次,没有谈朋友。”
家属称,6月21日,他们未能联系到童某。6月25日,家属们从新洲赶到了太和镇童某的居住地。只见大门紧锁,敲门无人应答。随后,在童某领导的帮助下,他们打开了大门。“房间内不凌乱,但是她两个行李箱不见了,出门带的小包还在房间里。这很异常,随后家属报警了。”
家属称,6月27日,警方告诉他们,童某已经遇害,童某遗体已找到,嫌疑人已被控制。
2019年6月28日,鄂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6.22”命案侦破情况的通报。
2019年6月25日下午4时许,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童某(女30岁)于6月24日失联。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命案侦办机制开展工作。通过大量侦查工作,获取重要线索和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章某(男,29岁)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经讯问,章某对6月22日凌晨杀害童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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