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7月20日电 近日,教育部联合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体育局,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明确,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指南》还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可参照执行。
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表示,《指南》的制定将促进营养与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从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科学运动、口腔健康、视力保护和心理健康等多个维度提出规范化要求,全面促进学生健康,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以中小学校为突破口,营造校园健康氛围。
对于《指南》如何落地实施,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表示,《指南》由四部门联合发布并组织推进实施,鼓励各地各类学校自愿参与。《指南》的发布旨在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全面促进学生健康。
也有家长疑问,对处于发育期的孩子来说,一天的运动量非常大,而学校的食堂只能在特定的时间内进行供餐,无法做到适时供应。当孩子处于极度饥饿状态,如果没有小卖部和超市的存在,他们又该从哪里获取能量补给?若是等到食堂供餐的特定时间,中间的等待时间能否确保孩子集中精力进行学业学习?
国家有关部门关注青少年的营养健康,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开展非常有必要。不过,《指南》中的某些规定有待商榷。有关部门对校内小卖部、超市进行规范和监管,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将小卖部、超市纳入学校开展营养与健康工作的环节中,而不是简单一刀切,否定其存在的价值。另外,学生自带食品进入校园,是否也要禁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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