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据财政部消息,近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为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置能力,规范紧急采购行为、提高紧急采购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办法》提出,紧急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有效应对严重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以及紧急国防、外交等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在现有应急储备不足,经紧急调拨或者支援后仍无法满足应急需要的紧急情况下,使用预算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办法》提出,国家鼓励依托电子化系统,完善紧急采购物资品目和供应商信息,加强对接供需,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通过网上直接采购、电子反拍等程序,提高紧急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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