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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推动车企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优化账期管理

2026-09-09 08:46:04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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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供应商账期自供应商交付货物、工程、服务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鼓励优先使用现金(银行转账、电汇等)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两部门联合印发这一《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推动汽车企业规范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支付,努力构建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整车—零部件合作关系。

  《通知》提出规范支付指引,具体涉及账期起算清晰明确、验收工作规范高效、按期足额支付账款、支付方式合规便利、议价期间先行支付、中小企业优先保障、例外情形处理等方面。

  《通知》明确,鼓励汽车企业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完成中小企业供应商货款支付,最长在60天内完成支付,鼓励全部采用现金支付;对合同中未明确支付方式的,应使用现金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不得以商业汇票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替代支付等。

  《通知》还提出,倡导汽车企业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每次签订合同的有效期不少于一年,合同内容应公允合理,避免设置不公平的条款,保障各方权益均衡,不能无视成本底线、隐性质量安全风险等因素要求降价,不能以缩短账期为由压低供货价格。


编辑:王镜榕
审核:王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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