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资本市场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目标。十九大报告提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最新发布的《“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中提到力争到2025年,中小企业整体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韧性、就业韧性的重要支撑,是激发创新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中小企业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以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发展环境”三个领域,聚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两个重点,紧盯“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一个目标,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是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9月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介绍新中国成立70周年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时提到,截止到2018年底,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了3000万家,个体工商户数量超过7000万户,贡献了全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和80%以上的劳动力就业。
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直接融资难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其原因在于:资本市场是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发挥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功能是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手段。尽管我国基本建立起完整的资本市场结构,但各类市场的制度、政策与国际经验相比仍存在不足,致使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效率低下。因此,完善直接融资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应至少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第一,中小企业上市股权融资方面应加强制度建设,适度降低上市标准。对于最可能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的创业板、科创板等场内交易市场来说,应适当降低上市定量标准设置、简化证券发行审核、弱化对财务指标的要求等举措来满足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需求;对于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场外交易市场来说,应当完善转板(升板和降板)和转层制度、适当扩大投资者群体、进一步完善做市商制度、设计有针对性的中小企业金融产品等来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效率。
第二,提升私募股权基金和创投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的积极性,扩大天使投资规模。创新政府引导基金的参与模式,即财政可以与社会资本合作对同一产业的中小企业进行集群培育,或是通过设立专门的创业投资担保基金,以解决私募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的后顾之忧;健全与“募投管退”基金运作全链条相匹配的税收优惠体系,以引导私募基金调整投资偏好;完善并畅通基金退出渠道,促进资金在项目间的周转效率;建立高水平投资团队,加强投资者教育,提升个人与家庭参与基金投资的活跃度。
第三,完善信息披露和违约偿债机制,针对中小企业风险和收益特征创新设计债券产品。一方面,建立健全私募债市场化发行、信息披露和违约偿债机制。综合考虑投资者偏好、企业特质等因素设计多样化产品,提高对私募债券发行人和第三方担保资质的信息披露要求,并借助行业协会和承销商拓宽信息获取渠道,设立偿债资金和对冲产品,多途径依法处理违约行为;另一方面,重新发挥集合债的作用。2015年之前存在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挥了重要的融资功能,但由于存在发行门槛较高、担保增信措施单一等问题而取消了。因此可以考虑由政府组织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投资机构,加强信息披露和适当降低发行门槛等来重新发挥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融资功能。
第四,成立一个相对高级别的中小企业管理局,针对性负责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和帮扶工作。一方面通过提供专业的财务、税务、法务支持,以提升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统筹融资全过程的路演、征信、评级、资金分配等工作,发挥代表中小企业利益与外部金融机构对接的桥梁作用。
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韧性、就业韧性的重要支撑,其在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不容忽视。应当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私募基金积极投资中小企业,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和集合债规模,畅通各直接融资渠道,全面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文:王玉涛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中小企业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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