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截至2018年末,长三角地区常住人口2.25亿人,约占全国的17%,地区生产总值21.15万亿元,约占全国四分之一。其中,上海市总人口2423.78万人,地区生产总值3.27万亿元;江苏省总人口8050.7万人,地区生产总值9.26万亿元;浙江省总人口5737万人,地区生产总值5.62万亿元;安徽省总人口6323.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3万亿元。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互配合,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5月30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实施《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明确长三角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战略定位。按照统筹兼顾、远近结合的原则,部署了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七个方面的重要任务,并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两个重点区域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推进《规划纲要》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成立了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研究审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全面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