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助力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但随着老年人口快速增加、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养老服务领域供需结构性错配、普惠和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凸显。《指导意见》通过清晰界定机构范围、分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调整收费标准、强化政策集成和支持保障,更好发挥价格政策对优质普惠供给的牵引撬动作用。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一是清晰界定各类型养老机构范围,二是分级分类完善养老服务价格管理方式,三是规范定价和收费行为。
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核心关切,也是此次《指导意见》的政策重心。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总体考虑是通过“划定范围+倾斜支持+价格引导”,既引导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又减轻入住老人支付负担。具体有4方面设计——一是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的具体范围。二是鼓励各类型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三是引导各类支持政策向普惠支持型机构集中倾斜。四是加强对普惠服务的价格引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加快出台本地区养老服务价格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型和普惠支持型机构认定、相关配套支持政策落实、分类制定收费标准等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宣传解读和监督检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策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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