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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细化落实举措,压实固体废物污染主体的防治责任

2026-01-13 10:18:57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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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北京1月13日电(记者 韩鹏飞)1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周海兵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25个部门,研究起草了《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日前,《行动计划》已报请国务院印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针对固体废物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系统性集成性的政策举措。概括来看,《行动计划》主要包括3个板块10条措施。

  第一板块是总体要求,包括第1部分,明确了未来5年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构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增长势头。《行动计划》明确,到2030年,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第二板块是重点任务,包括第2至6部分,围绕工业、城镇、农林等主要产废领域,明确了各环节治理任务。按照全链条综合治理的思路,推动源头管控和减量,规范收集转运和贮存,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强无害化治理能力。特别是针对与群众生活和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部署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建筑垃圾、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磷石膏等5项专项整治。

  第三板块是保障措施,包括第7至10部分,明确监管要求、政策保障和责任落实等。严格全过程监管和执法督察,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强化环境执法督察。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发挥标准牵引作用,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强用地、投资、财税、金融、价格等各类政策保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压实固体废物污染主体的防治责任。

  总的来说,《行动计划》突出问题导向,在整合各领域固体废物既有管理手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链条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推动末端治理向全过程防控转变,是我国首个针对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作出系统性部署的专项文件,与此前水、土、气污染防治专项文件共同形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体系。同时,《行动计划》着力填补关键环节制度空白,提高针对性、创新性、有效性,推动解决困扰行业多年的重点难点问题。比如,在夯实监管基础方面,针对固废污染底数不清的问题,要求加强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监管,完善大宗固废和再生资源指标统计调查制度。在拓宽消纳渠道方面,针对大宗固废井下充填、矿坑回填、生态修复等规模化消纳利用渠道不畅的问题,提出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稳妥有序探索大宗固废规模化消纳利用渠道。在加强要素保障方面,针对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不足的问题,要求各地安排不少于1%的产业用地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等。

编辑:韩鹏飞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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