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这是时隔3年,结合国内外形势变化对《鼓励目录》作出的修订扩大和系统优化,彰显我国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有利于加强对外商投资的鼓励引导,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修订扩大《鼓励目录》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外资企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创新创造的重要参与者,是中国联通世界、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参与者。《鼓励目录》作为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在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完善外商投资区域布局、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修订扩大《鼓励目录》释放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信号。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快速进入世界市场、大踏步赶上时代,在这一过程中,外商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世界各国对吸引外商投资的竞争日趋激烈,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出台针对外商投资的保护措施和限制政策,对现有国际投资合作秩序带来明显挑战。在此背景下,修订扩大《鼓励目录》向世界发出明确信号,我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这一举措有利于更好应对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以中国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用中国开放的稳定性为世界经济注入宝贵发展新动能,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清晰、稳定、透明的投资预期。
修订扩大《鼓励目录》助力产业结构升级和提质增效。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主要经济体围绕科技和产业前沿展开竞争与合作,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的特点为深化国际投资合作创造了广阔空间。从供给侧看,修订扩大《鼓励目录》有利于将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纳入鼓励范围,吸引全球创新要素,通过深化国际投资合作,实现中外企业优势互补。从需求侧看,修订扩大《鼓励目录》有利于引导外资企业更好满足我国不断升级的医疗健康、养老服务等需求,改善民生福祉、进一步扩大内需。
二、《鼓励目录》方向明确、特点突出
更加聚焦科技创新与发展新质生产力。外商投资是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积极力量。过去10年,在华规模以上外资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和有效发明专利数大幅增长。目前,我国正加快推进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鼓励目录》继续将科技创新领域作为引导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加大对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研发等领域鼓励力度,如围绕装备制造等终端产品、关键零部件、重要原材料等领域进行支持,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更加聚焦促进消费与改善民生福祉。我国是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蕴含着巨大投资和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需要更多优质供给。外商投资能够从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在激发和满足国内消费潜力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鼓励目录》引导外资投向有关特色消费、商务服务等领域,有助于引入先进商业模式,提升消费便利度,相关外资企业的引入可以提供更多优质商品与服务供给,满足并催生多元化、高品质消费需求。
更加注重优化区域开放布局。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题中之意,应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形成协同开放新局面。在利用外资方面,本次《鼓励目录》修订注重发挥中西部、东北等地区在机械装备制造、能源资源开发、交通物流运输以及特色资源禀赋等方面利用外资的比较优势,通过有序引导外资投向这些地区,更好平衡沿海与内陆、东部与中西部、东北地区之间的外商投资布局。通过更大力度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民生就业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外商在华投资前景广阔、未来可期
近年来,我国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营造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和高水平的服务保障体系。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修订扩大《鼓励目录》有效回应外资企业关切,优化对外商投资的方向性引导,是新形势下我国扩大开放的主动布局。外资企业将在中国更加繁荣开放的大市场中,深化与本土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原倩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发达经济体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